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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情态进入语言学之后成为了一个公认的重要范畴,但因为其模糊性又成为大家争论不休的对象。情态的内容可以用多种语言形式表达,但最主要、最典型的表达手段是情态动词,而核心情态动词有may,can,must,will和shall,must作为其中肯定程度最高的情态动词引起了很多学者和笔者的注意。语言学家主要从传统语法,语用学以及认知语法等角度对must的使用的限制和多义性做了一定的研究。认知语言学对must相关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思路,如Johnson的力图式(force schema)、Talmy的驱动力模式(Force Dynamics)和Sweetser的隐喻映射(Metaphorical Projection)等。研究者们强调了说话人的认知对must语义的影响。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驱动力模式的角度对must加以诠释,从而揭示其语言表象下的认知规律。Winter和Gardenfors认为在情态范畴中社会驱动力模式为本源,心理和物理的驱动力模式是社会驱动力模式的衍生,因为语言是人类社会交流的主要工具,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常常遵循着社会规则。基于以上观点笔者通过例句(本文例句来自柯林斯字典、当代美国英语语料库和英国国家语料库)分析发现:在含有must道义意义的句子中,对目标的强制力为社会驱动力,而目标与强制力之间力量冲突的结果则产生符合社会规律的社会行为,在含有must认知意义的句子中,对目标的强制力为心理驱动力,而目标与强制力之间力量冲突的结果则产生符合理性推理的心理行为,在含must动力意义的句子中,对目标(包括有生命的实体和无生命的实体)的强制力为自然驱动力,而目标与强制力之间力量冲突的结果则产生符合自然规律的物理性改变或抽象性行为。这一系列的理解则与人类的认知水平与认知经验密切相关。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发现must除了含有道义范畴的必要性意义、义务意义和邀请意义和认识范畴的可能性意义、肯定猜测意义和必然性意义之外,还含有动力范畴的必要性意义。这一系列的意义的模糊性都可以利用驱动力模式将它们区分开来。在前人对情态动词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对以must为例的驱动力模式研究可以看作是对情态动词研究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