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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誉世界的二十世纪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女性主义经典之作《第二性》中指出:“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女性的发展必定要受到自身所处的社会文化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同样的道理,女性的婚姻地位是自身所处的社会文化条件的产物,是在历史的影响与现实的制约中逐步形成的。西方女性的婚姻地位是在西方社会文化的影响下而逐渐形成的。当代西方婚姻中的双方同意原则,一夫一妻制和夫妻权利平等的规范使西方女性在婚姻中享有较高的地位。而当今西方世界的这些婚姻规范不是天生的,是在基督教的影响下发展而来。因此,了解基督教在西方女性婚姻地位变化过程中的影响对理解当今西方女性状况有着极其必要的意义。基督教对婚姻的看法和对女性在婚姻中的定位极大改变了西方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在基督教成为西方主流宗教之前,西方女性生活在古希腊罗马和蛮族社会中。古代西方世界的习俗和法律将婚姻中的女性置于卑微的地位。基督教在中世纪欧洲成为主要宗教。基督教对女性婚姻地位的观点一方面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社会对女性压制的传统。另一方面基督教又尊重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并在现实中加以保护。本文试通过对基督教形成前和基督教成为主流文化的中世纪两个时期中西方女性婚姻地位变化发展的分析,从而展现基督教对西方女性发展的巨大影响。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全文的引言,介绍了研究的主题和基本结构。第二章从不同史料记载和文学作品中系统分析了基督教产生前古希腊罗马和蛮族社会中女性的婚姻地位。主要从女性在婚姻的缔结中的权力,婚姻中的夫妻关系和女性在离婚时的待遇三方面进行阐述。虽然古希腊罗马和蛮族社会中女性的婚姻地位有着诸多不同,总的来说西方女性当时在婚姻中处于较低的地位。第三章从圣经和神学著作中分析了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对婚姻中女性进行压制的影响。基督教对女性在婚姻中的压制来源于圣经中对女性和婚姻的看法并且不断由神学家们强化。基督教提倡妻子在婚姻中对丈夫的顺从。第四章从基督教教义与教会法中分析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对女性婚姻地位尊重与保护的影响。基督教对女性婚姻地位的尊重同样来自于圣经和神学论述。这种尊重在中世纪欧洲现实中主要表现在基督教所倡导的婚姻规范。本章集中分析了基督教婚姻四个规范对女性婚姻地位的作用:即婚姻的缔结,婚姻的形式,夫妻关系和婚姻的解除。婚姻缔结时基督教强调双方同意原则并特别注意保护女性选择配偶的权力。在婚姻形式上基督教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从而加强了女性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在夫妻关系上基督教倡导夫妻精神平等,性权利平等和互相关爱。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得以提升。基督教还反对离婚。基督教对离婚的限制在中世纪欧洲的历史条件下保护了女性。历史记载和教会法的规定证明了这些表现。第五章是全文的总结。回顾古希腊罗马社会和中世纪欧洲的女性婚姻地位的变化并再次说明了基督教对西方女性婚姻地位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