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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媒介信息一再被互联网化,经过复制、粘贴、链接、推送等互联网手段加工过的信息随处可见,互联网信息已经成为媒介信息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基于海量网络信息而产生了各种样态的媒介"作品"。比较发现,这些"作品",不同于人们熟悉的文学、艺术、法律等类型的规范化"作品",对其进行的研究也非常少见。即便有,也是片段式的描述,不系统,不完善。因此,对这种多而杂的互联网时代"作品"从传播学角度进行系统性梳理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意义。本文首先论述了"互联网时代’作品’的数字化呈现特点"。在这一部分,首先通过对文学、法律、语言等多学科"作品"概念的比较,为互联网时代传播学语境下的"作品"进行了概念界定,并且从规约与非规约意义层面,将"作品"划分为文本和具体作品两大类,从而在哲学上对"作品"层次进行了区分。之后,这一部分主要探讨了互联网时代"作品"的呈现特点问题,经过分析,共总结出六方面特点,分别是:"作品"样态类型多样;"作品"样态"飘移";庞大的"作品"景观;"作品"传播的范围广、时效性增强;基于"作品"的互动增加,技术促成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互联网时代更加追求"作品"的生命力。尽管是梳理性质的总结,但是,其中一些总结仍然具有创新性。例如,提出互联网时代"作品"的"飘移",这一观点可以说是文章最大的创新之一。在传统媒体时代,"作品"通常是由媒介组织发布,其呈现样态是封闭和静止的;而在网络媒体时代,"作品"的内涵被大大拓展了,人人都是自媒体,"作品"的呈现样态是"飘移"的和动态的。可以说,互联网时代"作品"的呈现形式最大的特点是"作品"可以完全"飘移"于母体。对于受众来说,在网上看到的仅仅是"飘移"了 "元作品"的"作品",至于"元作品"出自哪里,发表时间,刊发于版面的何处位置等等,早已不再如传统媒体时代那般关心。对于"飘移"产生的原因,文章从推送方式、呈现载体、呈现流程三个方面分析了原因,并从八个方面总结了 "作品""飘移"的特点。其后,文章论述了 "互联网时代技术的运用对于’作品’的影响"。文章从本雅明的观点入手,解释了技术之于"作品"的驱动性,包括"复制技术在’作品’传播中的运用"和"当下技术变革的影响"。在技术变革的带动下,直接促成了互联网时代蔚为壮观的"微作品"景观,主要包括表情包景观、视频景观(如短视频、直播)、软文景观、流行语景观、话题性景观等等,文章重点论述了表情包和视频景观。鉴于这一部分的开始就是从批判学派的观点切入来论述技术对于"作品"的影响,因此,对于技术的评价,文章始终持全面客观的态度。在肯定技术推动"作品"大发展的同时,也强调了 "人"的主体性作用,二者共同完成了"作品"景观的塑造。再之后,文章论述了"’作品’呈现样态对于碎片化传播的影响"。这一部分以梅罗维茨的情境观为起点,结合当下碎片化时代的情境变化,提出了"信息环境的碎片化"和"社会成员的碎片化"是传播情境碎片化的最明显变化。为了适应碎片化传播的形势,满足个性化传播的需要,越来越多的组织、个人等传播主体加入了"作品"制作行列,"作品"呈现样态也丰富起来。反过来,"作品"呈现样态的丰富也加剧了碎片化传播的进行,对于传受双方都有明显的影响。一方面,不同的"作品"呈现样态提供了多情境"作品"传播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作品"呈现样态的多样性加剧了碎片化传播中的意见分裂。当然,伴随着"碎片化"的进行,"去碎片化"的传播努力一直没有停止。文章对于"去碎片化"也做了一点思考,观点主要包括:由"碎片化"到"去碎片化"是个体意见完整化的过程;有的"作品"呈现样态本身具有"去碎片化"功能。最后,文章对于互联网时代"作品"未来呈现样态进行了趋势展望,认为未来的"作品"呈现样态主要有数据化、融合体验化、付费化等几大发展趋势。对其中的每一种发展趋势,文章都做了详细分析和充分论证,以保证其展望的合理性。全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资料梳理、逻辑推理等多种研究方法。尽管如此,仍然感觉有些地方挖掘不够深入,希望在以后的修改中不断加以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