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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近代思想家爱默生被人称为美国文艺复兴时代的精神领袖.他所倡导的个人主义思想几乎进入美国“集体无意识”,成为民族思维与行为的固有形式. 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作了深层的探讨.许多批评家认为他赋予个人独立价值、中心地位、道德自治的能力而反对任何形式的权威和体制的束缚,因而具有反社会或者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而本文通过哲学、社会、政治三个层面的分析,提出爱默生提倡的实际上是一种强调个人与社会共存、个人进步与社会发展同步的“社会化”的个人主义。 第一章分析他的的超验主义哲学.他首先从超灵、自然与人三者关系入手,构建了他的哲学体系.世界的本源与目的是一种客观的精神“超灵”,自然与人都是超灵的创造物,人在接近自然的时候能够回归“超灵”.一方面他突出个人心灵由超灵而来的独立与自立的能力,属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范畴,另一方面他强调世界统一于唯一精神,属客观唯心主义范畴.当他重心落在前者的时候,他强调心灵的创造性与自立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但他重心落在后者的时候,却发展了个人服从超灵,人与人相依等群体的思想.这样,在主观与客观唯心主义的互换中,达到个体与群体的平衡.虽然群体生活不可避免,但个人依然可以主宰自己;虽然个人无限发展,但不是威胁,而是促进了群体的和谐. 第二章分析他的社会伦理理论.他反对人际关系与传统的对人类心灵的束缚与消解,倡导个人对现实社会,即社会关系和传统、文化历史的一系列反叛.但他不仅不能否认个人是社会、公共、历史的主体,而且还积极地渴望建立一种人与人精神交流,人与文化历史共生的关系,从而提出“在人群中独立”的社会生活方式,从而完成了个人与社会的平衡. 第三章分析他的政治思想.他坚持个人主义立场,认为个人道德是政治行为的标准,而反对现存法律与政府;同时认为个人的道德进步而不是环境的改善是社会进步的途径.从这个标准出发他反对现存政府,也反对社会改良组织的做法。虽然这一理论具有反政府倾向和理想化的缺点,但他强调个人的道德进步不仅有利于个人充分参于政治,而且使个人保留一种质疑政府法律的权力,从而缓和了民主政治中日益强大的多数人统治的控制力量. 本文的结论在总结以上三章的基础上,对爱默生的个人主思想作出整体性的评价.爱默生虽然具有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但他显然也意识到个人不仅是 独立自治的实体,他也是具有社会与历史性的主体,从而与现代语言哲学对人的认识有所接近.同时,爱默生并不否定群体,但他通过强调群体的自发性,以及个体发展促进群体进步来,保证个体主宰自我和群体的能力.他是一个平衡个体与群体的哲学家. 本文的特点在于,对爱默生的个人主义作了比较系统的分析,指出其得失利弊,并作出整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