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学阶段是一个学生全面接受教育、培养兴趣爱好的关键阶段。中学体育既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民健身运动及竞技体育的基础,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我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应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课外体育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基本途径之一,它以发展学生多种素质为目的,是学生在课外时间进行健身、健心、娱乐、益智的载体。它具有独特的功能,与体育课相辅相成,是学校体育不可缺少的组织形式;它能满足学生对体育的不同需求,有效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发展个性;同时对加强人际关系,丰富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终身体育思想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对天津市区44所公办中学、11所改制中学、9所民办中学的体育主管领导、教师、学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对天津市区中学体育主管领导、教师和学生对于课外体育活动的认识;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动机;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运动频率、持续时间: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因素;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影响天津市区中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
结论:
天津市区公办中学、改制中学和民办中学的课间操、体育课的开展情况良好,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较差。公办中学、改制中学体育经费来源基本上从学校年度教育经费中支取,而民办中学除了从学校年度教育经费中支取外还有一部分在学生中专项收取和利用一些社会资金,但是三类学校的体育经费被挪用情况均较为严重。三类中学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情况较为紧缺;在教师方面,女教师数量偏少、教师总体年龄偏大、待遇偏低、科研情况较差是它们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学生方面,学生对于课外体育活动的喜欢程度较高,体育锻炼的动机也较为积极,但是学习压力较大,加上家长、教师不支持率偏高,影响了孩子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学生数较少。
建议:
天津市区公办中学、改制中学和民办中学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学校领导要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将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天津市、区两级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展开调查和抽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各校要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把体育经费收支情况,确实保证学校体育教育经费用于学生的体育教育。
教学内容要根据大纲灵活安排,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适当增加理论课教学课时,开设体育欣赏课,逐步培养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
学校应该适当减少学生在校统一学习时间,积极联系社会体育资源,拓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渠道,缓解当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短缺的局面。
天津市区各类中学要切实改变非体育教师的体育观念和思想,同时要定期组织体育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体育教师整体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天津市区各类中学在实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逐步在高中毕业会考中增加体育考试科目,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本上改变学校、教师、家长忽视学生体育活动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