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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1930年的西北大旱灾是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之一,它对西北地区的民生影响极为强烈,但是不同地区灾害的表现和影响又各有差异。在陕北地区,灾荒是从1923年就开始的,而它的影响又持续到了1932年,比整个西北的灾荒持续的时间要长的多,而本文所论述的灾荒时间也正是从1923年至1932年。
自然灾害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极为密切。在传统社会,尤其对于边缘地区来说,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极为强烈。本文选取一次大的灾害链来探讨处于地理位置和政治地位上的非中心区域_陕北地区的地方民生,集中论述灾害对人口、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以及灾民的自我应对,另外试图通过对于国家和社会等的救济的讨论来探讨救灾过程中的一系列成就和问题,从灾荒救治方面来看陕北地区的近代化,对此次灾荒进行一定的反思。
文章按照事件发生、影响和解决的顺序,分为五部分来具体论述此次灾害与陕北的地方民生。具体如下:
一、对灾害的严重状况进行复原,归纳灾害的特点,并对灾害多发性和不平衡性进行原因分析。此次灾害从1923年至1932年,在自然因素和社会环境以及当地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作用下,它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受灾程度不一,地域不平衡,受灾种类多,多灾并发的特点。
二、从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对灾害的影响进行归纳。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了人口大量流失和人口贩卖大规模存在;而且使得粮食歉收、绝收,农民生活困难,各种生产要素受损,经济秩序受到挑战;同时抗租抗税、吃大户的现象屡有发生,土匪滋生,道德沦丧,社会冲突更为严童,社会问题突出:另外,本就恶劣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三、分析灾民的自我应对。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和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政府救济不力的情况下,陕北民众为了生存,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自我应对,他们或流亡他乡四处求食,或留在家乡运用一切手段活命,甚至求助于巫术来获得生机。这里对灾民逃亡的数量、流向及其选择的保守性进行讨论,不同于近代大多数地区灾民流向大城市的情况,陕北地区的灾民仍然在选择逃亡方向时,仍然按照传统的习惯,到周边的宁夏、内蒙、山西等地。而留在当地的民众则通过努力寻找一切充饥之物,自发地组织起来向政府和地主要粮,甚至沦为流寇等手段来获得生存。另外,由于当地的环境和当地的传统,灾荒中还存在着求助于巫术的应对措施,这可谓是一种特殊的“自救”。
四、论述当地政府和外界对陕北地区的救济。当然,由于社会舆论和政府的职能所在,外界对陕北地区的灾荒救济也逐渐展开,但是救灾的主体仍然是当地的自保自养,地方宗族势力在救灾中起着主导作用。除了主要运用传统的救灾方式,近代化的救灾方式也在此次灾荒的赈济中也开始使用,大量的救灾团体出现,救灾思想也比较先进。
最后,此次灾荒并没有像在关中地区一样,对当地的社会生活和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陕北社会仍然按照其固有的模式缓慢地发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