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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后,形成了“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格局,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承担所属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和财政责任,同时中央政府对全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本文的研究意图,就是要揭示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了明显的不均衡问题,中央政府应该把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到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进而重点研究中央财政在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作用,以及如何调整财政收支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均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办学层次不均衡,本科院校平均办学条件与规模远远高于高职高专院校,造成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不适应社会需求,普通本科毕业生供应过剩,而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高技术专门人才则存在较大的供应缺口。第二是学科发展不均衡,学校盲目增设或扩大热门专业、低成本专业的招生规模,导致经管文法计算机等专业不顾劳动力市场需求迅速扩张,而农林师范等专业则发展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于上述不均衡发展现状,衍生出了高等教育质量下滑、结构不合理、高等院校“千校一面”、缺乏特色等问题。高等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的日益严重化,不仅阻碍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健康发展,还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国际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未来中央政府要发挥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职能,应该着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任何政府职能的发挥最终都要落实到财政收支上,要实现中央政府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必须及时调整中央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财力的力度、结构与投入方式。如何明确政策调整的方向?必要的工作是借鉴国际经验、辨清政策现状和进行实证分析。因此,本文先后探讨了国外中央政府承担高等教育财政责任的经验,我国中央政府所承担的高等教育财政责任,以及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实证分析。在经过政策现状分析与实证分析后,本文提出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高等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等政策建议,旨在为中央财政能更好地承担起支持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责任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