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20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年。在十九大报告中有六处提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界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是“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也在逐渐减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自2009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实现了“十连降”,由2009年的3.33下降到2019年的2.64,但仍然远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比。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第二章是梳理普惠金融、农村经济增长及城乡收入差距三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普惠金融可以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以及通过农村经济增长的中间传导机制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假设;第三章是现状分析,以统计方法描述了我国各省的普惠金融、农村经济增长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第四章是实证检验了普惠金融、农村经济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正向作用,进一步分析普惠金融、农村经济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区域异质性和农村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第五章基于全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得到本文所研究内容的结论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发现:(1)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确实能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普惠金融指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0.27%,并且加入农村经济增长变量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减作用增强。(2)区域上,中部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确实有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减,并且效果最好;西部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也能够缩减城乡收入差距,但效果没有中部好;东部地区普惠金融缩小城乡差距影响不明显。(3)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农村经济增长的中间传导机制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并且其中介效应值为29.17%。基于此,本文认为现阶段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和缩减城乡收入差距在中西部地区是有利的,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东部地区效果不佳,政府应该根据中西部地区的特点对其普惠金融发展进行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