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养老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行了不断的改革。目前体现“国家责任、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的三层次混合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基本成型。鉴于我国企业是混合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主体,其所提供的养老金信息的重要性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日益重要。因此,有必要全面系统分析我国企业养老金的会计核算问题,为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养老金会计提供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政策建议。
本文试图从我国现实出发,通过理论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属性,研究养老保险经济业务的特点,探讨企业养老金会计理论问题,再运用会计学基本原理,分析评价西方养老金会计处理的经验,然后对我国混合养老保险制度下典型企业养老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提出建议。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引言。本章以我国日趋严重的老龄化趋势作为研究背景,指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和思路。
第二章,我国的混合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金会计。本章首先运用劳动经济学理论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及其具体模式,然后阐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变迁历程,总结多元化的混合养老保险制度给企业财务会计带来的新问题。思考企业养老金会计的核算范围、目标和分类等问题。本文认为应以企业在具体养老金业务上承担的义务为研究起点,并以此为标准将企业养老金会计分类为确定型养老金会计和不确定型养老金会计。
第三章,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会计业务处理。本章首先分析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业务的特征,然后以缴费确定养老金计划为代表,分析探讨相关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等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在缴费确定养老金计划的规范上应以相关信息的披露为重点。此部分还探讨我国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本文认为对企业而言该养老金业务属于确定型的,应参照缴费确定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处理。最后通过案例分析,演示确定型养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不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会计业务处理。本章首先分析不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业务的特征,然后以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为代表,分析这类养老金业务给财务会计带来的冲击,然后回顾西方养老金会计标准的发展,总结其对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参照美国SFAS87号和IAS19号的规定,详细论述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处理,并对我国的相应养老金计划的会计核算提出建议。最后是待遇确定养老金计划会计处理的案例分析。
第五章,完善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体系的建议。本章从规范我国企业养老金核算的具体会计准则、市场中介、税收等配套制度以及养老金监管体制等角度,对完善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有如下几点:
首先系统探讨了混合养老保险制度下企业涉及的几种具体养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二,研究的起点不同于以往相关研究的起点,以往的研究往往从养老金的属性分析作为起点,本文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应对未来社会风险的系统安排,认识到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的关键是确定未来社会风险的归属问题,因此选取企业在养老金上的义务作为研究起点;
第三,根据企业是否明确地承担了未来有关养老金的风险,本文提出了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会计和不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分类。
基于上述的分析和思考,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1)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对企业而言,与企业主办的缴费确定企业养老金计划一样,同属于确定型企业养老金业务,企业应参照缴费确定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2)对我国企业主办的缴费确定企业养老金计划的规范上,重点应在相关信息的披露上;
3)对将来我国出现的企业主办的待遇确定企业养老金计划的处理上,应借鉴西方的相关会计处理的经验,即采用“净额列示法”,养老金义务与养老金资产进行抵消,其差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计量养老金义务与养老金计划资产;养老金成本费用以净额反映;递延确认过去服务成本。此外,摈弃西方的最小养老金负债的概念和精算利得和损失的“区间法”,精算利得和损失应立即确认,作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进行处理。
本文主要采用归纳、演绎和比较的规范研究方法,立足我国实际,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系统探讨我国混合养老保险制度下,企业养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
因为养老保险制度涉及劳动经济学、薪酬管理、保险精算和投资管理等学科知识,笔者能力所限,加之本文主要说明企业养老金业务的会计处理,所以只涉及了一些常规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多雇主养老金计划以及企业养老金计划的结算、削减和终止等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