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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行政执法是指执法主体运用法律法规对客体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或惩治。从应然的角度看,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即可,不存在什么“两难”问题;但事实上,由于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中的执法者是人,而作为行政执法中的人往往又是作为双重身份而存在,即执法者和自然人。正是执法人具有双重身份,从而使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一些“两难”问题,让执法者难以抉择。而这种“两难”问题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讨论。在行政执法中体现在行政执法者身上的“两难”抉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于情与于法的“两难”;二是对事与对人的“两难”;三是于公与于私的“两难”。行政执法中的这些“两难”问题存在以下几个伦理分析的维度:一是在法律伦理维度下,存在合法前提下的多重执法标准的合理性问题;二是在行政伦理维度下,存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向度问题;三是在身份伦理维度下,存在执法主体与违法主体之间的身份认同差异问题。在当前社会,之所以会产生行政执法的“两难”,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伦理原因:一是从社会角度来看,传统与现代道德观并存与冲突,行政法规设计中存在道德漏洞,法律与人权在特定情境下产生伦理冲突,社会个别领域存在社会正义与公平问题,以及社会道德舆论的导向与催化作用等方面的因素会导致行政执法“两难”问题的产生;二是从个体角度来看,执法个体道德价值观念存在偏差,执法者对官民伦理关系存在理解偏差,执法者多重伦理认同之间存在冲突,违法主体存在“两难”伦理处境,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存在主体间伦理关系不对称等方面的因素会导致行政执法“两难”问题的产生。从伦理的角度来探讨处理行政执法“两难”问题的途径,从理论上,我们可以借鉴前人的思考,如孟子的经权思想,黑格尔的整体利益原则,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等等;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从提倡正确的行政道德价值观,构建服务型行政体制以形成合理行政伦理关系,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以体现社会正义,加强执法人员道德教育与修养,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伦理道德水平,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舆论氛围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