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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左傳》為基準,考證《三禮》所記載的禮的時代,是學術界公認的研究中國古代史的方法。《<春秋左傳>禮制研究》對《左傳》中的吉、凶、軍、賓、嘉五禮作全面、系統的分類整理和考證,並與《三禮》相互印證,總結歸納《左傳》與《三禮》之間的合與不合,得出詳細資料,(與前輩們的輯證重複者不列)。《左傳》與《三禮》都相合者總21例,分門別類統計,《左傳》和《周禮》相合者49例,《左傳》和《儀禮》相合者33例,《左傳》和《禮記》相合者39例。並以甲骨文、金文為依據,探討《左傳》禮制與《三禮》之間的關係。吉禮,《左傳》與《三禮》都合者4例,《左傳》與《周禮》《儀禮》合者5例,《左傳》與《周禮》、《禮記》合者7例,《左傳》與《周禮》合者14例,《左傳》與《儀禮》合者7例,《左傳》與《禮記》合者8例。《周禮》當中的吉禮,某些禮是春秋時期的禮,例如:飲至、朝會盟祭祀路過山川、宗祝、冬烝、告朔、祭祀共大羮、救日月;某些禮是周禮,例如:宗廟祭祀立屍、祝祭祀祈禳、亳社、享以醴、雩;某些禮應當是晚於春秋時期的禮,例如禘祭,從目前考古出土的西周青銅器銘文來看,既不是《周禮》之“追享、朝享",也不是鄭玄“魯禮:三年喪畢,而祫于大祖;明年春,禘於群廟。自爾以後,率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之說,而是不受時節限制的宗廟祭祀,有分祭有合祭,與《左傳》“禘"祀較符合。《左傳》凡天子、諸侯外出,必先到父廟告行,返回,先到父廟告至,這種告廟之禮,與《周禮》、《禮記》相合,但未見金文有記載,亦不見於《漢書》,可以推定《周禮》、《禮記》記載的告廟之禮是與《左傳》同時期的禮。凶禮,《左傳》與《三禮》都合者6例,《左傳》與《周禮》《儀禮》合者6例,《左傳》與《儀禮》《禮記》合者10例,《左傳》與《周禮》合者11例,《左傳》與《儀禮》合者11例,《左傳》與《禮記》合者15例。《左傳》中諸侯、夫人薨葬日期、訃告他國、以及弔喪、贈喪的禮節與《儀禮》、《禮記》的喪葬禮較多吻合。《周禮》中的災變禮、禬禮、恤禮、唁禮、荒禮,也都能在《左傳》中找到例子。《左傳》記載軍隊出征,要在宗廟舉行祭社的儀式;還師,亦在宗廟舉行飲至之禮,把勝利取得武器、車馬、戰俘等獻功給祖先,這和《周禮》的記載是相符合的。《左傳》中的喪葬禮和《禮記》相合較多,且二者相合的這部分禮,與《儀禮》中的《士喪禮》、《士虞禮》相合度也很高,證明三者反映的是春秋時期的喪葬禮。軍禮,《左傳》與《周禮》合者6例,《左傳》與《周禮》、《禮記》合者2例,《左傳》與《禮記》合者2例。《左傳》、《周禮》皆於一年四時之中校閱治兵,不同之處在於:《周禮》于四時教戰,然後田獵。而《左傳》閱兵習戰與田獵為分別二事,二者的施行時間和日期不同。《左傳》出師凱旋,祭祀於社,獻捷於廟,與《周禮》相合。《左傳》中關於戰爭的文字很多,大國的軍制變化也最大。《傳》云“小國一軍",與《周禮》“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的軍制完全相符。但大國軍制的變數較大,這和當是“諸侯爭霸",大國國力強弱有直接關係。賓禮,《左傳》與《三禮》都合者7例,《左傳》與《周禮》《儀禮》合者9例,《左傳》與《儀禮》《禮記》合者8例,《左傳》與《周禮》合者13例,《左傳》與《儀禮》合者9例,《左傳》與《禮記》合者8例。《周禮》中諸侯朝覲天子、諸侯相朝、會盟遇的禮制,以及《儀禮》中朝聘的禮儀,在《左傳》中大量體現,例如:郊勞、致館、致積,朝聘有圭璋、庭實,授受玉、下拜、登受、再拜稽首之節,都見於《周禮》的《掌客》、《大行人》、《小行人》,以及《儀禮》的《聘禮》和《覲禮》篇。《左傳》中的很多朝聘禮節,幾乎和《儀禮》同文同字,《儀禮》中有些闕文的禮儀,在《左傳》中都可以找到,並能很恰當地與《聘禮》的上下文符合,可以說在賓禮方面,《左傳》和《儀禮》可以互補成章。《儀禮》中的《覲禮》《聘禮》記載的禮制和《左傳》屬同一時期。嘉禮,《左傳》與《三禮》都合者4例,《左傳》與《周禮》、《儀禮》合者5例,《左傳》與《儀禮》、《禮記》合者5例,《左傳》與《周禮》合者5例,《左傳》與《儀禮》合者6例,《左傳》與《禮記》合者6例。諸侯婚娶之節,與《儀禮》士昏禮之大節基本相同。春秋時期有些諸侯國施行嫡長子繼承制,但有些大國,例如齊、魯、衛。楚、晉,並沒有以嫡長子繼承制為定制。《左傳》中的饗燕禮與《儀禮》高度吻合,饗燕的食物與《周禮》的《籩人》、《醢人》以及《儀禮》之《有司撤》篇中的食物相同,賓主之間飲酒禮儀與《聘禮》主國招待使者之節無異。《周禮》天子歸脤膰于諸侯,《左傳》亦記載有天子把祭祀宗廟的肉賜給諸侯之事。《左傳》與《三禮》相合,更能說明典籍所記載史料的真實性,說明了《三禮》所記載的某些禮與《左傳》禮制相去不遠,這些禮確確實實在春秋時期實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