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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的日益增多,汽车已经成为不可离开的便捷生产、生活工具。但是,它为人类的日常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的同时,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灾害也非常惊人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字,全世界每年约有7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而我国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而使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大量增加。目前,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期,直接危害着千百万人的生命,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对人类安全最广泛、最常见、最严重的一种灾害。尤其是事故发生后的损害赔偿问题,几乎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也备受社会关注。在我国,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使交通事故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治疗和有效的损失赔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也随之成为社会关心、当事人关切、各级执法监督机构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建立起一套高效、公正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受害人的利益,这对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6章。第1章为绪论,介绍本课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方法。第2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概述。该部分对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含义、性质特征和构成要件做了阐述。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机动车保有人基于机动车这种高速运行工具在道路上运行而对其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赔偿,相应的,保有人承担的责任也是民事责任。第3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该部分从归责原则、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和救济程序四个方面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做出全面的理论分析。指出,我国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适当的适用过失相抵,是具有理论根据和实践证明的,是经济发展与个体权益尊重二者间不断搏弈较量过程的结果;对承担责任的主体可以采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二者的结合来综合判断、具体分析;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保护民事主体人身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已纳入了我国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本着切实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原则,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也更加多样化、灵活化。第4章,国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考察。该部分通过比较分析的手法,对其他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体系进行考察和评析,梳理其中精华及先进经验,以期能在我国今后进一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发挥借鉴作用。第5章,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该部分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的方方面面进行一个现状的介绍,旨在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后文的完善作铺垫。第6章,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该部分提出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社会救助基金、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范围、统一损害赔偿数额标准和救济途径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从而使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利的保护,也使法律的价值和最终目的得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