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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领域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一般将外资投资运作全程按两个阶段进行区分——外资准入阶段和外资运营阶段。而由于外资运营阶段对外资方的限制往往较少,或基本类似于内资企业,因此外资准入的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电信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领域,有必要对电信业外资准入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就其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概括。本文拟通过对电信业外资准入制度进行介绍分析,罗列目前外商投资我国电信业准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此等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并根据相应情况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首先,本文的第一章介绍了外资准入的含义、电信业外资准入的概念、分析了国家对电信业实施外资准入管制的原因,随后介绍了电信业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框架(包括一般性法律框架以及我国具体的电信业外资准入法律框架)。接着,第二章详细介绍了电信业外资准入的一般性内容(包括监管主体、允许外资进入电信业的范围、对外国投资者的特别要求、外资控制的限制以及审批程序),并结合了2008年9月修订后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详细介绍了我国电信业外资准入制度的独特内容。第三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电信业外资准入的现状,接着分析了我国电信业外资准入的相关问题,包括:存在一定的透明度问题、监管主体独立性存有疑问的问题、多重监管主体的问题、监管主体促进竞争义务未充分履行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没有一部综合性的电信法、所谓外方“主要投资者”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体系确立的经营许可制度较复杂、繁琐的问题)。第四章结合前文的分析,提出了对改进我国电信业外资准入制度的建议,包括:通过建立法律文本翻译公布制度、立法解释说明等方式提高我国电信法律体系的透明度;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电信业监督管理机构并规范其监管行为;建立更为进步、完善、统一的电信法律体系(包括《电信法》立法、调整对电信业外购投资者的要求以及对现有的许可证制度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