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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超灵”是爱默生思想的核心,二者都存在二重性,即以经验世界中的人的塑造和人对自由的向往为落脚点,将形而上的追求与形而下的关照结合起来。 然而,“道”与“超灵”是两种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社会文化的产物,其二重性必然同中有异,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笔者拟以比较文学理论,尤其是叶维廉先生提出的中西比较文学中的模子理论为基础,从“道”与“超灵”的契合处出发,论述“道”与“超灵”中的这一双重特性,从一个较新的角度阐释老子哲学和爱默生思想,加深两种不同文化的沟通和了解,以期达到互补、互融,从而为人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文化空间。 文章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构成。 引言简单介绍“道”和“超灵”两个概念,简述将老子哲学与爱默生思想进行比较研究的理论基础,并提出该论文展开的基本框架。正文部分从三个方面分三章进行论述。第一章详述“道”与“超灵”两个概念中的本体论和“自然”意义所体现出的双重特点。这一特点是两个概念的本质特征,也是本文展开的中心线索。本体论中的二重性虽然存在差异,但“道”和“超灵”都将形而上的超验世界与形而下的物质世界相结合,体现出对经验世界和对人的重视,而“自然”意义上的二重性则明显反映出两种文化中不同的天人关系,并在各自的文化发展中留下深远影响。第二章探讨“道”与“超灵”的形而上追求。就“道”和“超灵”而言,它们分别是老子哲学和爱默生思想中的终极追求,代表着两种不同文化中的真理和自由,而对“道”和“超灵”的追求落空则说明人对自由的渴慕仅仅是个梦想,真理的追求和自由的获得不过幻觉而已。第三章阐述“道”和“超灵”对经验世界中人的关照。“道”与“超灵”的追求虽然落空,但都以其对道德意识、个人修养和个人主义的重视表现出对人的塑造的巨大信心,因而,人的发展固然受制于种种因素,人仍有可能达到某种平衡,不完全被动地受制于外在和内在的束缚。结论部分总结全文,指出老子哲学和爱默生思想其实都是以人的利益为重的精神教条,并期待两种不同文化的沟通和融合能促进人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