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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专利侵权抗辩事由为研究对象,运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从立法、司法、学理的角度对专利侵权抗辩事由进行评析,渗透和体现了法社会学的观点以及法的价值分析和法的历史分析的思维方式。文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问题出发,比较了国外主要国家和我国的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分析、借鉴国外专利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力求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为我国专利侵权抗辩事由的立法和司法方面提出有益的见解,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补充,以便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文章由引言、概述、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免责或减责的抗辩事由以及结语六个部分组成。本文认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本文所分析的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是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在被控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相同或者等同的情况下,被控侵权人针对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自己不构成专利侵权(包括专利权无效、禁止反悔和公知技术等抗辩事由),不视为专利侵权(包括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和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等抗辩事由)或使自己免责或减责(包括专利权滥用和非故意行为等抗辩事由)的事实与理由。关于专利权无效,文章讨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法律依据和立法宗旨、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人和提出的时间、无效宣告请求的目的和理由、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模式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及追溯力。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文章指出其需完善之处;针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模式,文章建议了更合理、快捷的方式,用以解决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频频当被告,诉讼资源浪费、审判效率较低的状况。关于由专利法中“等同原则”发展起来的抗辩事由,文章讨论了禁止反悔的概念、禁止反悔原则的目的和适用禁止反悔应注意的问题;也讨论了公知技术的含义,介绍了有关国家关于公知技术抗辩的规定并明确了公知技术抗辩的定义,分析了公知技术抗辩的法理基础、明确了公知技术这一抗辩事由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关于专利法中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文章讨论了其中各项的法律依据和立法宗旨。针对专利权用尽,文章比较了适用中专利权用尽理论和默认许可理论的利弊。针对先用权,文章明确了先用权的性质、先用权原则的适用条件,合理界定了先用权的“原有范围”。针对临时过境、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讨论了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关于专利权滥用,文章讨论了专利权滥用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专利权滥用的表现形式和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针对专利权滥用的表现形式,文章将其分为专利权在行使中的滥用和在诉讼中的滥用;对于专利权在行使中的滥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