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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核心。中亚地区目前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期,工业化进程在加速,但是各国由于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不妥善保护而面临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为了解决中亚水资源利用问题,需具备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基础,在当前中亚现有的水问题背景下,相关法规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何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得以从内部观察中亚各国在水资源使用上合作的现状,笔者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寻求该问题解决途径的重要性。除此之外笔者能够调查俄语、汉语和英语的相关著作,这有助于了解其他国家如何解决在水资源使用上类似的问题。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绪论作为论文的开篇,对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论文结构与基本思路等进行介绍。 第一章主要对水资源利用、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相关理论及水资源的利用原则这几个方面进行了界定。水资源是现在人们利用并在未来也可利用的淡水和矿物水、自然存在和后天形成的水资源。从国际河流的概念来看,国际河流指的是流经两个或多个国家境内的河流,分为流经多个国家境内的跨境国际河流和流经多个国家境内的边境国际河流。从水资源利用的相关理论来看,本文从水资源价值理论、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理论、国际水权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这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从水资源利用基本原则来看,包括不带来跨境损害原则、追究国家国际法律责任原则等。 第二章介绍了中亚地区水资源的地理特征,历史渊源和现状。探讨中亚水资源利用的渊源。从中亚地区的地理特征来看,中亚位于欧亚大陆,主要是平原和丘陵地形,为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稀少,生态环境问题己严重制约了中亚各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并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亚地区地表水资源总量大,但分布极不平衡。从水资源的利用来看,由于河流的特点,水利工程及其效益范围不可分,项目利益分配也容易导致国家之间的争端。 第三章阐明中亚各国实施的国家战略,政策和立场,每个国家都很注重水资源的利用。作为水资源丰富的国家来说,希望通过丰富的水资源,以一种商品的形式来发展水电等获取更多的资源,取得经济发展。而作为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来说,更多的是希望可以获得免费的水资源,因此就造成了很大的利益冲突,特别是上游的吉国、塔国,如何协调好上游塔国、吉国开发其能源优势资源,和下游土国、乌国、哈国发展灌溉农业,以及遏止咸海生态环境恶化的利益,这是一个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四章主要分析了中亚国家的水资源利用领域合作与冲突,五个中亚国家的水资源合作并不顺利,水资源的各方对水资源的使用和模式在短期内不能改变。每个国家都面临着快速工业化的任务,无论是库兹涅茨环境曲线或水资源的性能的发展曲线都是无效的。中亚国家有限的财政资源不能支持新技术的使用。即使是使用新技术,也因为人力资源的限制,不能再创新系统应用。中亚五水资源合作机制不健全,包括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合作机制。这种不完善的区域合作机制必然导致水资源合作协议的新一轮危机。同时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五章主要分析了中亚各国在最近几年为解决水资源利用问题的不同尝试,并将分析中亚各国在水资源利用上的法律法规基础和国际法困境,利用跨境水流的国家间协议及其落实情况,对整个中亚水资源利用法律机制进行总体评价。独立后的中亚各国,均过于强调奉行独立的外交,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十分敏感,五国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竞争实际上处于十分盲目状态,相互之间缺乏理解和合作,尤其是在政治层面上难以取得正确的认识,因此这些协调和协议最终都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要实现真正的国家间合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中亚水资源利用合作法律存在的困境有ICWC工作受阻;现有协议的不完善以及迫切需要通过新的协议;没有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主要分析了中亚水资源利用的政策和法律机制,从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首先通过案例形式来介绍了其他几个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情况。目前那些比较成功的国际河流合作治理实践有一些基本的特征,通过先进的开发利用技术和最有效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安全的需求,实现人与国际河流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分析了解决跨境水资源利用问题中国际参与的作用,主要从欧盟和俄罗斯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总体上中亚方面对欧盟在水资源领域的努力持好意的怀疑态度。至于对俄罗斯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这不仅取决于具体的问题,也取决于某个国家总的政治立场。最后是中亚各国在水资源利用领域法律机制的完善,最主要的是向国家间合作新形式过渡。笔者认为以下六点非常重要:1、法律、法规基础及其落实。2、专门确立的国家机关应全权负责管理跨界水问题。3、协议或其他的约定应规定建立联合结构。4、进行磋商及提供相互援助的体制和行政措施。5、跨境合作的基础是制定并通过共同监测与评价的计划。6、公众信息获得与参与。 总之,通过调查中亚国家关系发展历史以及调查中亚各国在水资源使用的合作,笔者认为必须制定水资源和能源使用时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相互补偿(补贴)系统。通过调查水资源使用的发展历史看出,如今中亚各国间争端和冲突加剧,由水资源引起的冲突仅仅是更深层次问题的外在表现。国际社会的主要任务不在于制定水政策,也不在于支持地区合作,而在于更高的政治层面合作,比如民主化,培养信任,落实经济改革等。通过调查跨界自然资源使用的法律保障方面,可以得出跨界水资源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进而决定各国法律制度基础原则的内容。规定各国在跨界水资源合理使用上开展国际合作的主要形式是:签署国际条约;成立跨界水资源保护专门跨国机构;举行国际论坛和大会;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