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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奥运会上证明我国已然是一个体育大国,在兴奋剂问题上,我国向来也是严厉打击,力求割掉这颗“毒瘤”。严格责任原则使得很多案件中的运动员遭遇不合理的处罚,尤其是因服用治疗所必须的药物产生的问题。因此在严厉的背后,如何把握打击力度是现今世界反兴奋剂机制力求解决的问题。治疗用药豁免(TUE即Therapeutic Use Exemption)原则属于世界反兴奋剂机制下的五项国际标准之一。TUE的申请涉及到,当运动员因服用治疗性药物导致兴奋剂检测结果呈阳性时,是否能够免除处罚的问题。该原则的产生源于实践案例:人们意识到,只要存在违禁物质就处罚运动员是苛刻的,某些疾病的用药必然导致兴奋剂物质存于运动员体内,但并不利于运动员赛事能力。因此,TUE规则应运而生。但是该项规则亦存在很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问题,笔者于是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和讨论,希望能对反兴奋剂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文章首先对治疗用药豁免(TUE)规则进行了概括和界定;接着通过三个案例引出了TUE规则,案例的选择依据即TUE规则的产生(首例涉及用药豁免的案件)与发展(适用规则欲推翻兴奋剂处罚成功以及失败的两个例子),使读者从实例中加深对规则的认识;再次,细分TUE规则中的具体内容,就此涉及到的主要方面展开分析,探究其理论依据和根基;最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总结个案对该原则的适用以及适用的结果,通过案例统计、综述等方式进行分析,将散见于各章的针对TUE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作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补充设想。本论文旨在通过分析和介绍反兴奋剂制度中的治疗用药豁免(TUE)原则来探讨反兴奋剂制度的完善,同时比较我国在相关制度中的规定,以求跟上世界反兴奋剂制度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