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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完备的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包括两个层面:制度层面和观念层面。前者是要求要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体系;后者要求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包含的伦理道德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和法律信仰得以形成的关键。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大学学习阶段是一个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有针对性的对大学生进行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包含着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幸福生活的理想。大学生法律信仰具有社会主义现代法律信仰缺失的普遍现象,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又有自己的特征。本课题为深入研究高校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及法律信仰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包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1所高校的32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课题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3200份,收回问卷3047份,回收率为95.2%,其中,有效问卷2928份,有效率为96.1%。通过“大学生法律信仰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和结果,从大学生知法程度、社会实践状况、依法治国的法律意识、守法状况、平等观念、权利意识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目前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总结了问卷所反映的八个基本问题,得出目前陕西高校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现状的基本结论: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文化的缺失,表现为古代传统法律文化的缺陷和现代校园法律文化的缺失;第二,法制环境不完善,表现为法制不健全、执法机制有时失灵和司法腐败现象的频出;第三,法律信仰形成的理论障碍即法律工具主义;第四,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表现为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和情感自控能力低下。本课题通过问卷调查和法律信仰缺失的成因分析,从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优化教育内容和教学模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和价值观教育,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四个方面入手,提出切实能够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希望本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提供帮助,对帮助大学生培养法律信仰方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