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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酸雨污染的严峻形势,为有效控制“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国家环保总局采取三方面措施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增长:严格按照排放绩效核定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强化现有和新建电厂的脱硫设施建设;运用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有偿获得来促进二氧化硫的减排。其中,对火电厂进行烟气脱硫是目前比较有效、实际操作性强的措施之一。“十五”期间,火电行业的脱硫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不理想,脱硫项目的建设大大滞后于总量控制目标的需求。截至2006年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超过1.5亿千瓦,约占全国燃煤机组容量的33%,仍有3.3亿千瓦火电机组尚未安装脱硫设施。“十一五”期间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硫将会飞速发展,据估计,到2010年,具有烟气脱硫装置机组容量占燃煤机组总容量的比例将达到6O%左右。本文结合中国国电集团大同二电厂二期扩建2×600MW机组采用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FGD)工艺实例展开研究,具体内容包括:(1)通过各种烟气脱硫工艺的对比,分析大型火电机组选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考虑的主要因素,结合国电集团大同二电厂二期扩建实例,研究了该工艺的反应原理、影响因素及设备选型,重点分析了吸收塔的设计特点。(2)对已投入使用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进行后评价。以模糊集理论为分析基础,建立了该FGD工程后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烟气脱硫设施经济效益后评价、技术性能后评价。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主因素及其子因素的权重,并运用二级模糊数学综合评判法得出定量结果,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并提出了评价体系的应用要求及改进措施,为大型火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的立项、建设及运行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