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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乔姆斯基约束理论提出以来,汉语“(光杆)自己”便成为句法学研究热点,大量解释方案应运而生。本研究认为既有方案存在一共同误区,即将“自己”单纯视为照应语。鉴于此,本文以乔姆斯基标准约束理论为基础,对汉语(光杆)“自己”予以重新定位,构建了“自己”具有双重约束身份的解释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点:一、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双重约束身份;二、揭示了双重约束身份的具体体现方式;三、在同一理论框架下进一步针对“自己”的阻断效应提出解释方案。首先,本文从一全新视角对“自己”的约束身份予以阐释,提出并证明了“自己”具有双重约束身份——“局部约束‘自己’”体现照应语性,“远距离约束‘自己’”体现代词性。句法学界普遍认为“自己”具有照应语性,鉴于此,本文着重对“自己”的代词性予以证明,主要采取了共时与历时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共时研究以本文研究范围内的“自己”——位于主语与宾语位置的“自己”为研究对象,通过归纳研究表明“自己”具有许多代名词所特有的性质:主语“自己”可出现在时态分句中、可用于类指;宾语“自己”能体现远距离约束和次统制效应。历时研究则主要就“自己”的历时源头予以探究,具体探讨了古汉语“自”与“己”,以及它们的融合,研究结果表明古汉语“己”具有代词性,“自”与“己”的融合度极低,这导致了“己”可在“自己”中展现其代词性。“自己”双重身份得到充分证明后,本文继而对双重身份的具体体现予以探究。一个句子中,“自己”可仅作为照应语和代名词之一出现,也可作为两者在不同语域出现。一言以蔽之,在句法结构影响下,“自己”在一个句子中不仅能体现单个身份,还可以体现双重身份。其中,针对第一种情况,本文列举了大量例子予以阐释,并对“自己”仅作为照应语/代名词出现的条件予以探究,提出了各自的充分必要条件。就第二种情况而言,本文则着力阐释和证明了双重身份的不同作用范围:照应语性导致局部约束,代词性引发远距离约束。此外,本文还挖掘了“自己”总是体现约束现象的深层原因,指出“自己”φ-features的完全缺失是该现象症结所在。φ-features的缺失导致“自己”被迫从统制DP继承获得该特征,而一旦得到该特征,约束现象便产生。最后,鉴于对“自己”阻断效应的解释力被视为检验“自己”解释方案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尺,本文在“自己”双重身份假说基础之上构建了新方案对阻断效应予以解释,方案内容具体如下:在一个包含多于一个分句的句子中,如果1)局部区域的动词或动词短语允许反身代词性“自己”出现,且该局部区域有一潜在局部约束语,或2)局部区域存在次统制效应,那么阻断效应不会发生,除非一个阻断语域出现,该语域中的阻断语与“自己”同标,与此同时,夺走“自己”的代词性。以上方案中,阻断语域指一个包含“自己”与强制约束语(一般指第一或第二人称代词)的最小语域;阻断语指阻断语域中统制/次统制DP,具有夺走“自己”代词性的能力。简言之,强制性约束语是阻断效应产生的真正诱因。它对代名词性“自己”具有强大约束力,一旦出现,“自己”的代词性便被其或包含其的DP或与其处于相同VP+的DP吸收。而这一强大约束力主要源于第一或第二人称代词与具有相同φ-features的“自己”必然具有同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