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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七九年开始,保险业在中国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全面恢复国内业务,其业务在国内获得了极大发展。保险代理机构作为联系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纽带,极大地补充、拓展了保险公司的展业渠道,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展业成本,积极为广大投保人提供了多元化的保险服务,充分实现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和投保人的共赢,为保险市场的繁荣壮大、完善市场体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代理机构业务飞速的发展的同时,寿险公司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逐渐显现。2013年,发生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美女高管陈怡携巨款外逃事件震惊业内外,给与其合作的寿险公司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该案件暴露了寿险公司对于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的缺失,向人们再一次敲响了寿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业务风险防范的警钟。从很早开始,人类就意识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必然伴随着风险,以经营风险为主营业务的保险业也因此而诞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学术界和各大型企业均对企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和管理手段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从传统风险管理已经过渡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阶段。但对于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尤其是寿险公司操作风险的研究,不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从近十余年才开始起步,针对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的研究更是十分匮乏。而在现实中,寿险公司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事件频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声誉损失,又凸显了对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笔者认为在基础数据和实践经验缺乏的前提下,参考银行业等行业操作风险计量的模型对风险进行评估,以计提经济资本的方式对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缺乏科学性、有效性,而分析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操作风险的特殊性、现实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更有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