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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起,建设小康社会成为中国人民的一个跨世纪理想和行动目标。经过20余年的努力,原来制定的小康目标在20世纪术已基本实现,但此时的小康是一种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均衡的小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在全面审视中国小康社会建设已有成就和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小康社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必须要求建立一套更能反映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内涵,突出高水平的、均衡的和全面性特征的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当前我国存在“二元”经济结构,“三农”问题长期困扰着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农村实现小康,全国才能实现全面小康。本文试图构建一个更能反映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用以指导农村小康社会的评价和发展。 本文指出全面小康社会的科学内涵是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在内、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要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消除贫困、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全面小康社会的特征和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要实现的目标。在审视现有指标体系,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际上有代表性的人类发展指数和生活质量指数,完善了包括人均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等26项指标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为克服指标间相关程度较高带来的信息重复,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对指标进行筛选。应用综合评价法计算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本文选取四川省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2003年四川省农村地区在进入总体小康阶段,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3.24%。并提出四川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的对策: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改水、改厕。实证说明本文的指标体系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能为农村地区全面小康社会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