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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现行的“大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中,汛期限制水位的确定一般是统筹考虑保证兴利蓄水、保证下游安全、保证大坝本身安全三种要求,通过计算比较后选定。其中后两条要求的依据是设计洪水,因此,设计洪水大小对汛期限制水位的确定影响很大。山东省水资源紧缺,但在汛期为了保证防洪安全,许多大中型水库库水位必须维持在较低的汛限水位以下,造成大量弃水,而汛后往往无水可蓄,洪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为了协调水库防洪和兴利的矛盾,开发利用汛期洪水资源,作者在分析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山东省暴雨主要成因是台风、台风倒槽和东风波,而台风带来暴雨的机率和强度最大的特点,提出了在设计洪水计算选样时剔除台风暴雨(洪水),用年内非台风雨形成的最大洪水代替,得到一个无台风雨的样本系列,以此计算的设计洪水以及确定的水库汛限水位,一般要高于原设计的汛限水位。无台风来临时,按此汛限水位控制运行,当台风来临时,充分利用台风暴雨预报预见期长、准确度高的特点,采取预泄措施及时将水库水位降至原汛限水位。 本文结合威海市两座大型水库(米山水库和龙角山水库)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了设计洪水及汛限水位的计算。结果表明,对米山水库,有台风雨影响的汛限水位为29.0m,无台风雨影响的汛限水位为29.45m,可使水位提高0.45m,相应增加蓄水1100×10~4m~3,对龙角山水库,有台风雨影响的汛限水位为41.0m,无台风雨影响的汛限水位为41.32m,可使水位提高0.32m,相应增加蓄水380×10~4m~3。这样,在一般年份可以多拦蓄些洪水,减少汛期弃水,在保证防洪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蓄水效益,以提高汛期水资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