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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本实验室构建的四种鸡球虫DNA疫苗:pVAX1.0-TA4-IL-2, pVAX1.0-NA4-IL-2, pVAX1.0-EM8-IL-2, pVAX1.0-LDH-IL-2进行安全性评价,开展了该疫苗的生物安全性试验。按照对最小使用日龄靶动物1次单剂量接种的安全试验要求,将试验动物分为疫苗免疫组和非免疫空白对照组,每羽25μg,于1日龄进行腿部肌肉注射免疫1次;按照对靶动物单剂量重复接种的安全试验要求,将试验动物分为疫苗免疫组和非免疫空白对照组共2组,每羽25μg,分别于7日龄、14日龄、21日龄3次进行腿部肌肉注射免疫;按照3批制品对靶动物1次超剂量接种的安全试验要求,将试验动物分为第一批疫苗组、第二批疫苗组、第三批疫苗组和空白对照组共4组,每羽75μg于14日龄进行腿部肌肉注射免疫1次;免疫之后每天观察实验动物的精神状态、饮水、进食、粪便、活动及死亡情况等,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于免疫后的1-4个月内分别定期采集鸡血液以及心、肝、脾、肾、肠、注射部位肌肉等组织,根据质粒DNA疫苗中基因序列分别设计并合成引物,以PCR方法检测Kana基因;TA4基因;NA4基因;EM8基因和LDH基因,用来判断质粒或其部分基因片段在上述脏器组织的分布和存留时间,以及是否整合入动物组织细胞染色体;制备心、肝、脾、肾、肠、注射部位肌肉等组织石蜡切片,观察质粒DNA能否导致机体产生病理损伤。按照对靶动物的环境释放安全性试验要求,将上述靶实验动物于免疫前、免疫后1周后每隔2周多点采集受试点周围水体和实验动物的粪便样品,以PCR方法检测Kana基因;TA4基因;NA4基因;EM8基因和LDH基因,从而判断质粒是否发生转移以及质粒DNA是否经机体主谢产物被排放到外界环境中。按照对其他非靶动物的安全性试验要求,采用试验动物为3周龄ICR小鼠,每只25μg,于30日龄进行腿部肌肉注射免疫一次。于免疫后的1—3个月内分别定期采集小鼠血液以及心、肝、脾、肾、注射部位肌肉组织,按照上述PCR方法判断质粒在非靶动物脏器组织内的分布和存留时间,以及是否整合入其细胞染色体;制备石蜡切片观察质粒DNA能否能引起非靶动物的病理损伤。结果显示,受试动物未出现任何异常临床生理反应;DNA疫苗携带的五种基因均未转化入肠道菌群;质粒DNA也没有被排放到外界环境中;在血液、心、肝、脾、肾和注射部位均能检测到质粒DNA或其主要元件,并分别能存留约于免疫后的2个月左右,免疫后3个月之后就不能检测出质粒DNA或其主要元件;质粒DNA未与染色体DNA发生整合;上述主要脏器及组织均未出现病理学变化.上述安全性评价说明,四种球虫DNA疫苗对靶动物和非靶动物以及周围环境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符合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