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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回顾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的注资和剥离不良资产的改革历程,发现我国在1998-1999年以及2003-2004年分别有两次大规模的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注资和剥离不良资产的行动。数据显示,之所以有两次注资行为,正是因为在1998年第一次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剥离及注资之后,在政策效应的影响下,资本充足率虽然在短期内迅速上升,但不良资产规模却仍在日益扩大,政府早先注入的大量优质资产被其侵蚀,因此仅仅时隔几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又下降到原来水平甚至更低。
针对这个现象,本文从博弈角度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选择决策行为进行了分析。国家进行的注资及剥离不良资产的举措在推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不良资产的剥离不够彻底,同时注资规模不够,导致了国有银行在存在不良资产的情况下,只能按照账面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选择贷款项目,将新增贷款发放给有不良贷款记录,经营状况堪忧的企业。同时,由于资本金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即使能摆脱不良资产存在情况下的决策束缚,也会为了避免不良资产的冲销使得资本金为负,导致技术上破产,而将贷款发放给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企业。残存的不良资产以及资本金限制这两个原因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优质资产被侵蚀。
同时,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政府的特殊关系,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身兼政策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双重身份,导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并不能做出最优决策。
这些因素均导致了国有银行在放款对象选择博弈中的起点就是一种相对低效率的劣等均衡状态,不良资产不断膨胀、贷款配置的持续低效率的路径里,使得整个国有银行系统锁定在一个低效率路径而难以退出。
针对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固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的不良资产问题的解决方式有待深化。只有一次性大规模注资,彻底剥离不良资产来改善银行的资本结构才有可能进一步通过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来改变其贷款选择行为模式,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扩张。同时还要解决国有企业、政府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即改革实现博弈中的角解,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使国有银行系统从这个积聚风险的劣等均衡中退出,进入到另一种能够不断化解风险的优等均衡。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积累了巨额不良资产,是银行业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隐患,是深化经济改革的难点,在这种大背景下,本文的选题及研究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中的选择以及不良资产的再生过程,对于防止不良资产的再生,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逻辑及思路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