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缺陷及完善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lmgwj00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或者具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主体之间,损害人身、性、财产、精神的行为。本文从文化、社会和个人的角度分析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制度的梳理,笔者认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当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出多门且过于原则,二是相关部门法存在制度缺陷。民事立法中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事前预防性的分居制度和民事保护令制度缺失,以及事后救济的损失赔偿制度不足。刑事立法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家庭暴力罪”罪名缺失、举证责任制度以及公诉制度对家庭暴力犯罪干预不足三方面。在我国现有立法存在缺陷,难以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形势下,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制定一部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反家庭暴力法》,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同时,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使《反家庭暴力法》成为一部兼顾实体与程序、通过民事、刑事、行政手段调整家庭暴力的综合性社会法。其次,笔者主张对相关民事、刑事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既避免在内容上与《反家庭暴力法》相冲突,又能够与《反家庭暴力法》相互衔接与配合,从而形成能够有效规制家庭暴力的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就民事立法的而言,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分居和民事保护令制度,适度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就刑事立法的完善,笔者认为应当在刑法中增设家庭暴力罪这一类罪,对家庭暴力犯罪的自诉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于告诉才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仍然应当采取自诉的方式。在被害人基于各种原因无法告诉时,检察机关应该主动介入,提起公诉。
其他文献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保障公民环境权与经济法律、法规的可诉性。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诉前、诉中、诉后分别面临着"无人起诉"、"举
主流意识形态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当前应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国际、国内的复杂环境和社会变化对主流意识形态提出的挑战,坚持
基本公共服务是反应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内容,它与一个社会是否能够和谐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该目标得以转
阐释学的发展为翻译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扩大了翻译研究的范畴,同时深化了人们对译者身份的认识。乔治·斯坦纳是阐释学派翻译理论著名代表人物,他于1975年出版的《通天塔
<正>飞行员是空军的主要战斗力,从地方招收飞行学员是目前空军飞行员的主要来源。随着航空事业的飞速发展,高性能飞机的出现,对飞行人员的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好眼科质量
文中就中华传统文化来看当今婚礼应该体现的人文情感,通过探究传统婚礼和现代婚礼的不同深层讨论人文情感对于当今婚礼的重要性。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的互联网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也是突飞猛进,大学生作为一个介于人才和市场的中间人,在网络新媒体的影响和发展下,创新和创业的意愿更加强烈,因而也会
人无信而不立,信用历来是中国人民所崇尚的高贵品质。然而,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1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更有了极大地提高,信用却越来越遭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犯罪行为越发隐蔽,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日渐增强。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秘密侦查必然会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技术
简述了大数据在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的主要应用,分析了大数据在传染病疫情预警和控制、慢性疾病病因调查、预防治疗上的重要性,并针对大数据在疾病防控方面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