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尤其是在与人民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民事纠纷方面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因素。由于民事纠纷的私权性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其合意性、迅速性、简易性、彻底性等特点在民事纠纷的解决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民事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虽然历史源远流长,但是由于我国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一些误区,在现代民商事纠纷领域,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较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偏弱,利用效率偏低,大量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资源被闲置,同时数量激增的民商事案件却累积在法院,诉讼资源供不应求,阻碍了纠纷有效及时的解决,影响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在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从与国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比较中,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教训,对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系统的完善,利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民事纠纷进行彻底的解决就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在第一章中就论文的学术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综述,接着在第二章中对民事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进行了概述,明确了其概念、特征和种类,并从理论上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机理进行了分析,从根源上明确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何以能够解决民事纠纷。在第三章中笔者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质公正、和谐秩序和效益方面进行了价值分析。在第四章中笔者对国外的ADR进行了考察,并对其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第五章对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渊源和现状进行了综述,并进行了评析。最后,笔者联系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明确了发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并提出了完善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