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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是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需要国家和社会救济帮助的一个群体。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社会群体间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弱势群体问题由隐蔽状态逐渐凸显出来。解决好弱势群体问题为解决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健康有序的运行提供了保障。建国初期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总体来说是成功的,这就为现阶段党和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提供了经验启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建国初期,满目疮痍的中国大地上存在着大量生活无着、无家可归的群体,且异常复杂和严重。为了妥善安置这些群体,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救助。在全国政治、经济都处于重要地位的天津其社会救助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以天津市为落脚点,通过收集大量的文献资料,从基本的历史文献资料出发,采用史实叙述与分析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党和政府是如何开展对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建国初期,由于新政权的初建、旧社会的历史遗留以及自然灾害的原因,使天津出现了大量需要帮助和救助的群体,包括灾难民、失业者、妓女乞丐以及老弱残幼等群体,这就构成了建国初期天津市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种类多、规模大、成分也很复杂,为了促进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社会稳定,弱势群体问题必须加以解决,成员必须得到妥善安置。为此,天津市政府根据中央“在自力更生原则下,动员与组织人民实行劳动互助,实行自救、自助、助人”的方针政策,结合天津市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群体制定了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弱势群体救助的政策。并成立了新的救助机构:民政局、生产教养院、救济分会;建立了救济失业者、灾民、乞丐的临时机构并对旧有的慈善救济机构进行了接收改造。这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救助体系,有利于福利救助事业的开展和救助工作的进行。天津市以救助政策为基础,根据各个群体不同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了不同的救助措施。对失业者主要采取了临时性的救助措施和治本的救助措施。临时性的救助措施主要有:以工代赈、生产自救、直接的粮款救济;治本的救助措施主要有:转业训练、还乡生产以及移民垦荒等。对妓女乞丐的救助主要采取了收容改造、思想教育和劳动生产的双重改造以及进行了妥善安置。对灾难民主要采取了直接发放救济粮款、生产自救、以工代赈、群众互助全民节约度荒以及移民垦荒还乡生产等措施。而对老弱残幼则根据有家可归或无家可归者采取了不同的救助措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使天津市的失业状况得到缓解,妓女乞丐的历史遗留得到根除,灾难民、老弱残幼等得到妥善安置,巩固了新政权并为新天津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条件。建国初期天津市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以往不同,它是新政权在新的救助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救助实践,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党和政府在救助中起主导作用,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增强救助效率;第二,救助措施的多样性;第三,救助事业注重依靠群众,通过群众自救来弥补政府财政紧缺的不足;第四,社会救助注重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第五,救助存在一定的政治倾向性。这一问题的解决还给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启示,主要包括:首先,社会救助应以完善的法律做后盾,以保证社会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其次,社会救助要平衡城乡差距,使每个公民平等地享受社会救助的基本权利;再次,要注重弱势群体自身的“造血”功能,以避免被救助者依赖思想的形成;第四,要处理好政府在社会救助中自身与民间组织的关系,以免越俎代庖;最后,还要提高救助的专业化水平,以更好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总之,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天津市弱势群体的救助虽然有其局限性,但总体来说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新中国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人力资源,救助工作总体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