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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法律与道德》栏目在上海电视台首次试播,被确立为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正式开篇,至今已走过近三十个年头。在三十年中,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与我国法制建设紧密相关,从萌芽期、形成期、发展期一路跨进繁荣期,不仅记录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点滴进程,也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我国法制化的发展。如今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涌现出一批如《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等优秀代表节目,成为我国当下最具影响力的节目类型之一。思想性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灵魂,对它的准确把握关系到节目能否实现拟定传播意图,能否产生相应的社会效应。观赏性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视听表现,不仅指受众感官上的满足和享受,更是内在精神层面的认同和归属。笔者将围绕思想性和观赏性这两个概念,以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为依据,结合具体节目案例,对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思想性与观赏性的内涵进行解读,并对实现节目思想性与观赏性的具体策略进行讨论和分析。本研究共分成五个部分。绪论部分阐述了研究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思想性与观赏性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介绍了与之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采用了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作为研究方法,并说明了本文创新之处。第二章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概况,详述了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界定、基本特性、发展演变过程及具体节目分类。第三章是笔者开展的调查问卷基本情况及数据分析,介绍了调查问卷的目的、设计思路、基本内容和具体发放统计的情况,并对调查样本的构成,电视法制节目的收看情况、收看动机,受众对电视法制节目的态度、意见等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第四章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思想性,阐述了遵守法治理性、普及法律知识、体验法制力量、培养守法情怀的思想性内涵,提出了实现节目思想性的节目定位策略、选题策略和多元化叙事策略,并在实施过程中避免选题重复、选题远离生活、过度专业与不够专业和法律含量不足的问题。第五章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观赏性,阐述了曲折度、偶然性、道德感、温情性、威慑力、趣味性的观赏性内涵,提出了实现节目观赏性的情节驱动策略、情感驱动策略和刑侦驱动策略,并在实施过程中避免形式单一雷同、情节渲染过度、电视暴力和趣味性缺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