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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经济长期高速粗放式发展,使本就贫乏的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不仅作为国土上主动脉的大江、大河、湖泊流域水质恶化,作为毛细血管的大部分支流、湖泊水质污染也较为严重。与此同时,污染由上游向下游、城市向农村、地表向地下、由小的区域向大流域蔓延。可洗菜淘米的河流湖泊难寻踪迹,可游泳的水体也越来越少,水污染事件频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现状非常不满,请市长、局长下河游泳的呼声不断,关于“牛奶河”、“五彩河”、“超市抢水”、“癌症村”的新闻常常出现在头条上刺痛人们的眼睛,当前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矛盾是人们对良好环境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同不断恶化的环境现实之间的矛盾。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而艰巨的工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强大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和保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修订,从环保“十二五”报告中可以看到,469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中,劣五类断面由2001年的44%降到2014年的9.0%,但群众的切身感受并没有数字那样乐观,目前水污染事件依旧高发,大部分地区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局部地区污染仍在恶化,部分重要湖库的水体已经丧失功能作用,百姓的环境生命健康权益受到损害。当水污染影响身体健康、水资源短缺导致的发展受限、用水安全冲突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人们越来越重视流域水环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按传统的划分方法,我国分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等主要流域。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小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所谓小流域,是相对传统的大流域而言,可以是某一流域的分支,也可以是在河道中截取的某一段,可以贴切的形容为百姓身边的河流。目前大部分的研究都将研究对象集中于主要的一级、二级河流,部分研究者认为,流域治理必须着手大流域,着眼于小流域污染治理没有明显的成效,大流域和小流域治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关系,他们的研究的成效主要为加强区域间的协作和立法。本文认为,大流域和小流域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能成为部分。大流域和小流域的水环境保护不仅是皮和毛的关系,也是点和面的关系,我国河流湖泊纵横,大小河流遍布全国,污染形势和原因各不相同,在做好大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小流域水环境保护也尤为重要。目前,有关七大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区域协作等工作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而小流域水环境保护研究成果略显苍白。流域水环境保护,并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治理好河流里面的水质,还包括区域内饮用水源的保护、地下水的保护、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受洪涝灾害的威胁等,本文通过介绍当前水污染的严重形势,梳理我国水污染立法进程,以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和曹娥江小流域为主要研究对象,针对小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