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及目的耳鸣是一种在没有外界声音刺激下的听觉感知,主观性耳鸣是一种主观听觉感知,不包括血管搏动性或肌肉痉挛性等客观性耳鸣,病史>1年被界定为慢性主观性耳鸣。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大约有278百万—15%的人口患有耳鸣,因此耳鸣患者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部分患者会因为耳鸣影响日常生活如睡眠、工作、社交活动。耳鸣的形成机制尚不十分清楚,随着研究的深入,学术界提出了很多可能的形成机制和耳鸣模型。目前被国内外广泛接受的是Jastreboff等提出的以神经生理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耳鸣神经生理学模式,该模型认为听觉通路和一些非听觉系统(尤其是边缘系统)的不同平面是耳鸣发生的主要部位,该模型还涉及边缘系统和自主神经系统,这就可以解释耳鸣引起的神经、精神问题。耳鸣会引起焦虑、抑郁、烦躁等心理问题及睡眠障碍、听觉过敏、压力过大等不适症状。对于耳鸣,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客观检查方法,主要是用量表和问卷的方式将耳鸣患者的主观感受量化,来评估耳鸣患者的严重程度。石秋兰等研译的中文版致残量表(tinnitus handicap inventory, THI)已被证实具有较好的信度、效度和反应度,是评估耳鸣严重性及治疗效果的有效工具。有研究表明耳鸣对患者的影响是耳鸣本身及耳鸣引起的不良情绪反应共同作用的结果。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有可能影响耳鸣程度的因素如性别、年龄、听力损伤程度、耳鸣单双侧、耳鸣病程、耳鸣心理声学、焦虑、抑郁、睡眠状况及听觉过敏等进行分析,但多为单因素分析。由于耳鸣患者严重程度是多因素影响和作用的结果,故作者拟用THI量表来对耳鸣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并对有可能影响耳鸣程度的相关因素如性别、年龄、听力损失程度、病程、耳鸣频率及响度、睡眠情况、焦虑状况及有无听觉过敏进行多因素有序logistic分析,以期找到影响耳鸣严重程度的关键因素,用于指导临床治疗,以此达到较好的临床疗效。研究对象及方法制定纳入标准及排除标准,筛选出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耳科门诊以耳鸣为第一主诉就诊的120例耳鸣患者为研究对象。对每位患者进行系统的专科检查,详细的询问病史,询问患者有无睡眠状况及听觉过敏,填写耳鸣残疾量表、耳鸣焦虑量表问卷,由同一专业人士对所有患者进行纯音听阈测试、声导抗及耳鸣心理声学特点检查,记录结果。对选取的9种因素:性别、年龄、病程、听力损伤程度、耳鸣频率、耳鸣响度、有无睡眠障碍、有无听觉过敏、焦虑程度先进行单因素分析,对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进行多因素有序Logistic回归。选用SPSS19.0软件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将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纳入有序Logistic回归方程。结果1.120例耳鸣患者男63例,女57例,年龄21-83岁,平均年龄48.9±14.4,平均病程为3.12±1.61年。耳鸣伴听力下降80例(66.6%),耳鸣伴睡眠障碍72(60%)例,耳鸣伴听觉过敏57(47.5%)例,耳鸣伴焦虑43(35.8%)例,耳鸣患者的THI评分结果为1级8例,2级50例,3级40例,4级17例,5级5例。2.单因素分析时,性别、年龄、听力损伤程度、耳鸣频率及耳鸣响度与耳鸣的严重程度无相关性(P>0.05),病程、有无睡眠障碍、听觉过敏及焦虑严重程度与耳鸣严重程度存在相关性(P<0.05)。3.多因素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示病程与耳鸣严重程度无相关性,有无睡眠障碍、听觉过敏及焦虑严重程度与耳鸣严重程度存在明显相关性(P<0.05),这三种因素是影响耳鸣严重程度的主要因素。结论1.耳鸣的严重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与性别、年龄、病程及听力学指标无相关性。因此不能根据客观听力学检查来评估耳鸣的严重程度及耳鸣疗效。2、有无睡眠障碍、听觉过敏及焦虑严重程度是影响耳鸣严重程度的主要因素,治疗耳鸣应采取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声治疗、药物治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