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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是指12个4-6岁的幼儿在音乐的伴奏下,在12米见方的场地上和3’30″—4’的时间里,完成用队列队行变化、基本体操、简单技巧动作和舞蹈步法创编成的一套动作练习。它是一项集健身性、大众性,竞技性、娱乐性为一体,形式简单,实效性强的幼儿体育项目,具有突出的健体、健心和娱乐等价值,深受幼儿喜爱。是实现幼儿体育活动任务和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幼儿全面发展有重要意义。 我国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自90年代初开展以来,就以其独特的魅力迅速在幼儿体育领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自1991年举办第一届全国幼儿基本体操表演大会起,至今已举办了12届,参赛队伍逐年增加,表演水平也逐年提高,现已普及到我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显示出了项目旺盛的生命力。为了更好的宣传和推动该项目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必要对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进行研究。 本文以参加2002年第十二届全国幼儿基本体操表演大会的五十三支代表队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和数理统计法对我国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的现状进行研究。 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作为幼儿体育项目的一种,具有突出的美学价值、运动学价值、心理学价值和社会学价值。 2.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教学训练场地条件尚可,但训练和表演经费紧张。 3.基层领导对开展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持积极支持态度,并对比赛名次非常重视。这种对比赛名次的竞争如控制不当,将造成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向着攀升难度的错误方向发展,给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带来隐患。 4.教练员群体处于年轻化趋势,精力充沛,学历层次较高,但执教年限偏短、科研水平较差,运动经历缺乏、能力结构不够全面。 5.家长对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的了解不够,他们支持孩子参加训练和表演主要是因“孩子喜欢”和“幼儿教师建议”,其主动参与意识较差。 6.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资料信息较丰富,但教练员获取资料信息的途径不够宽泛。 7.经费问题、教练员水平,幼儿家长对项目的了解认同和训练场地设施是影响我国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开展的关键因素。 针对目前影响我国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运动发展的因素,提出如下建议。 1.抓住幼儿教育改革的契机,联合学前教育的职能部门,把幼儿基本体操纳入学前教育大纲体育教材之中,借助行政力量来加大幼儿基本体操的普及力度。 2.基层单位应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加快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场地、器材和设施建设。 3.加快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 4.应加大幼儿基本体操教材编写的力度。 5.借助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力量来播发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的资料和信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人,特别是幼儿家长的支持。 6.我国幼儿基本体操组织领导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督促地方幼儿基本体操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工作,如培训教师,组织表演和比赛,开展通讯评比活动等。 7.鼓励高水平的竞技体操、健美操、艺术体操退役运动员和舞蹈演员参与到表演性幼儿基本体操运动中来,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可以推动该项目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