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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制的核心内涵。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离不开法制化社会的建设。在当前建设法制化社会的大背景下,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建设对于学校体育的保障及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学、依法治体得到了各方面的共识。学校体育肩负着国家、民族对于下一代建设者的殷切希望,对于现代教育的实现而言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教育的偏见和众多其它原因导致学校体育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未能真正的得到应有的发展。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等等方面还远远不能达到要求。面对诸多问题和困难笔者认为通过加强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建设可以有效的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体育的法规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推动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但是依然存在比较突出问题。笔者试图从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立法基础、法规结构、具体条文和实践等几个层面进行分析,找出当前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对我国中小学贯彻执行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基本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主要对于学校体育行政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研究。通过调查和分析得出我国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有:第一、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理论基础尚需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学校体育行政法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立法基础不完善,缺乏对学生、教师权利的肯定;部分法规条款相互冲突;部分条款内容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规定不切实际等问题。第二、对于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学校体育的相关工作人员、教育部门的相关领导、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体育法律意识淡薄,监督、仲裁机制不健全等因素都制约了我国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建设。第三、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现状为:部分地区和学校还存在体育课随意停上的现象,毕业班尤为严重;两操实施情况较好,体育活动课组织开展不足或不利;有近三分之一的学校存在体育师资严重短缺现象,体育教师年轻化程度较高;体育教师的待遇仍普遍低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不同酬。针对调查情况,笔者请教有关专家和总结前人研究经验,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加强理论研究,完善立法基础,修改法规中相互冲突和不符合时代特征的条款;增加关于学生、教师体育权利的相关条款等。(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人们对体育行政法规的认识,增强人们守法的观念和人们利用法规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三)加大学校对于学校体育行政法规执行的监督,完善评价机制及相关争议和案件的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