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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逐渐兴起和壮大,信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伴而生的信用缺失问题也成为许多学者亟欲解决的一大难题,尤其是税收领域的信用缺失问题,已经成为相关各方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理由是,税收信用本身作用的双重性,一方面它是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也是依法治税的重要补充。根据博弈论理论,理性经济人的效用最大化是在自身选择和个人选择的不断互动的基础上实现的。因此,依据博弈论基本观点,作为征税机关的税务部门,当然希望税款征收效用最大;纳税人则希望尽可能减少缴纳税款;税务中介机构则希望在完成代理任务时最小化自己的代理成本。博弈活动的参加主体通过不断的策略选择,最终形成“纳什均衡”,依据一个规范的标准既税收信用来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由于理性经济人的动机驱使,参与主体各方都有动机采取失信策略,纳税人希望通过失信来少缴税款,政府则在声誉和经济利益前“举棋不定”;税务中介通过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和自身行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分析,得到一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平衡的均衡点。因此站在博弈论的视角下分析税收信用问题,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节约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从税务机关角度来讲,对于税收政务信息和用税信息的公开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税收中介的角度来讲,能够激励中介行业将守信作为一项行业基本准则来建设。本文将从税收信用的定义和特点出发,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知识作为分析的手段和方法,立足国内外对税收信用的研究现状,结合当前社会背景下对税收信用的客观需要,对税收信用做博弈论视角下的量化分析,期望从直观的角度找到能够完善税收信用的指标和标准,进而找出完善税收信用的相应对策。具体的逻辑勾稽关系如下。首先,带着“税收信用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以及涉税主体为什么要研究税收信用”这样一个疑问,对税收信用研究和发展的现状、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阐述,得出的结论是,税收信用的完善能够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提高税务机构征管效率和政府用税公开性、激励税务中介完善行业自律和机构改革。其次,在综合述评国内外已有税收信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对我国税收信用进行量化分析,并对分析的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再次,根据税收信用执行主体的不同,将我国税收信用细分为税收纳税信用、政府用税信用和税收中介信用,按照各自的特点分别设置不同的假设条件,进行税收信用的博弈论分析。最后,根据前述分析,提出了消除或者减少不利于税收信用良性发展的因素的措施,并且分别对博弈论模型外因子对税收信用的影响进行了引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