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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不可小觑的力量。随着借道IPO退出的要求趋严标准趋高,私募基金想通过IPO来实现退出的难度加大。在此背景下,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既可以满足投资者对资产流动性的需求,同时也可以为其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颇受投资者欢迎。2016年2月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正式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并且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该办法对于私募基金在募集期间和运营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私募基金份额转让期间的信息披露问题并未提及。私募基金份额转让期间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容易导致交易风险升高,不利于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私募基金份额转让期间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第一章对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信息披露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分析了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各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介绍了关于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必要性的一些争论以及笔者的看法,最后论述了在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过程中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本文第二章详细分析了私募基金份额在转让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由于法律没有对转让期间的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规定,导致有关信息披露主体、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方式均不明确,在实务中造成诸多不便,还有违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不利于保障合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第三章以美国和英国为例介绍了国外的相关经验。首先,介绍了美国私募基金份额转让期间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中重点介绍了美国的安全港规则144和规则144A以及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然后总结美国经验分析对我国是否有借鉴意义。第二节介绍了英国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和英国的监管体系,重点介绍了关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分析并总结了英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本文第四章针对第二章所提及的问题提出了法律层面上的完善建议。首先,应当明确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其次,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内容维护投资者利益。然后,加强对虚假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追究,最后,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