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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代建制的探索可追溯到1993年。目前全国各地区已经开始全面推行代建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新制度,代建制已经进入了完善和逐步推广的阶段。它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深化改革的产物,改变了“四位一体”(即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建设管理方式。代建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克服了一些传统项目管理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如管理水平低。但是代建制毕竟是一种新型的建设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如代建单位法律地位不明确的新问题。目前代建制的理论和实施研究也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代建制展开研究和分析的。本文首先明确了代建制的概念,然后回顾了代建制的相关研究文献,然后对代建制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委托单位、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比较了代建制在我国的三种模式,从寻租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博弈分析,并建立了包括政府投资主体、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的博弈模型,阐述了在不同的代建制模式下代建单位行为方式。本文的研究对于代建制的实施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对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