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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背景
并表监管原则是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之一。它强调跨国银行组织的内在关联,以其全球业务为整体来综合评价跨国银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状况。这一原则较好的解决了跨国银行监管的单一性、地域性与银行机构及其业务的系统性、全球性之间的矛盾,因此成为跨国银行监管的权威原则,日益得到国际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的重视。
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银行业在积极引进外资机构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向外扩展,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却长期处于立法不足,实践落后的状态。即使是理论界,也偏重于东道国监管,而较少涉及母国监管领域。这不但不利于国内金融体系的稳定,还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因此,加强对母国监管,尤其是并表监管原则的研究,加强与其他监管当局的合作,提高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逻辑架构
1、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从一般到具体的演绎法、归纳法和案例法进行研究分析。跨国银行的特征要求对跨国银行的有效监管既要遵循一定的国际统一标准,同时应考虑本国的国情。因此本文在系统性介绍巴塞尔委员会出台的系列建议和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主要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对我国有关并表监管的立法和实践状况进行剖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在介绍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时不仅仅详细的介绍他们的主要实践内容,还进一部归纳出其优势与不足,力求能为我国提供更好的借鉴。此外,文章还通过对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ICC)的案例分析,使读者对并表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更直观和深刻的理解。
2、逻辑架构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写作思路对并表监管进行研究。
文章由三部分组成。第一章为第一部分,通过分析跨国银行的特征和风险,总结出其对有效银行监管所带来的挑战。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通过梳理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并表监管的系列文件,结合主要国家的实践成果,详细介绍并表监管的定义、特征、基本框架和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文章的第三部分,即第四章对我国并表监管的立法和实践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三、主要观点及结论
1、并表监管是母国监管当局以跨国银行母行及其国内外分支机构的合并账表为基础,对银行整体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状况进行的全面综合监管。
2、并表监管原则较好的解决了银行监管的单一性、地域性与跨国银行机构及业务发展的系统性、全球性之间的矛盾,是有效跨国银行监管的基本原则之一。
3、巴塞尔委员会是并表监管原则的首倡者,为该原则的完善和推广作出了突出贡献。它出台的系列文件形成了以并表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跨国银行监管框架,并提出最低的监管标准,为各国实施并表监管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4、BICC 的倒闭使人们对有效并表监管存在的三打障碍——母国确定标准不一、金融隐秘权的广泛存在和非现场检查的不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虽然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监管组织一直努力消除这些障碍,但成效有限。对此各国应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
5、主要国家和组织,如欧盟、英国和美国以巴塞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实践和创新,形成了丰富的并表监管经验,为其他国际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6、目前,我国的并表监管处于立法上几乎空白,实践中零散低效的状态,不仅不利于国内银行业的稳定,也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7、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并表监管制度首先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制定母国确定标准,明确并表监管的对象范围;
第二、将并表监管作为我国银行监管的法定原则,并明确其具体含义;第三、完善监管内容,将定量监管与定性监管有机结合;
第四、丰富并表监管的手段,形成“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重,以外部审计为补充”的有机体系;
第五、加强与东道国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达成制度化的双边安排;
第六、强化跨国银行内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其整体管理能力。
四、创新与不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国内理论界重视不够的跨国银行监管基本原则——
并表监管原则在理论上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对其基本框架进行了梳理。同时详细的分析了我国并表监管立法和实践中的不足,提出建立和完善并表监管制度的建议,并指出了加强我国跨国银行监管的努力方向。
但是,由于接触的资料有限且作者本身缺乏银行监管方面的实际经验,许多政策建议仅提供了一个大方向,有待进一步的充实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