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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晴雨表,农村合作金融问题是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从农村合作金融入手,既可以宏观上提出调控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又可以从微观上比较灵敏地发现农业微观层次和活动状况,适时地提供金融服务,给农村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以正确的产业导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合作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作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正式组织--农村信用社,在50年的发展中由于传统文化的缺陷和信息不对称等客观因素导致了异化。目前发展状况令人不满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6年末农村信用社开始了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改革,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普遍开展了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工作。但近五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实践证明,目前改革思路仍然未能构建彻底的股权结构,未能健全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防范金融风险机制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所以,通过不同的组织制度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建立明确的产权约束和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质所在。全文共三章:第一章介绍合作金融的一般理论,通过探讨现代合作原则的演变过程,阐述合作金融的基本原理,比较分析世界各国合作金融发展特点和趋势,为研究和发展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打下理论基础,使其在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诸多方面得到有益的启示和借鉴。第二章介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历史及面临的深层次矛盾。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过普及发展、管理体制反复、改革发展和飞速发展四个阶段。 关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面临的矛盾与改革措施的探讨资金实力雄厚,支农作用显著,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信用社异化现象严重,组织形式背离了社员入股的初衷,产权主体虚化,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而经济组织制度缺陷、金融政策缺陷、文化差异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农村信用社异化的原因。 第三章认为农村信用社事实上己成为中国农村最庞大和最完备的正规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合作金融只能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加以改造,另起炉灶己不是现实的选择。指出旧有的政府主导型改革方案忽视了农村经济地区发展差异大,忽视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资金奇缺与金融组织资金运用不充分并存的现象,缺乏创新,制度成本和政策成本很高。加上信用社有关当事人在新旧体制中的地位和利益的差别,决定了他们对改革的态度,加大了实施成本。设计符合农村信用社发展需要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不同的客观现实,提出切合实际的组织制度创新。同时,认为政府应为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保证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