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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正逐步走向老龄化社会,国民人口年龄在数量上的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对于农村人口庞大的我国,人口老龄化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沉重负担和压力,而且制约了基层农村家庭前进的步伐。
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村稳定,则天下稳定。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事关我国各项事业的开展,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基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内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笔者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带来的社会收益远高于其经济价值。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管理应以“政府—集体—个人”为体系,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集体补助功能,合理引导村民个人行为,并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在保障基金稳定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
本文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为例,详细分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是典型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区。长期以来,赛罕区农村养老主要是采取家庭养老与土地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所以完善并推广更适合赛罕区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首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了整体概述:包括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发展历程、社会作用以及赛罕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现状;然后阐述了赛罕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效率低;集体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功能的缺失;政策执行率低;政策不稳定;基金管理方法落后等等;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提高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强化集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补助以及完善基金管理。
赛罕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开展不仅有利于保障辖区内广大农民基本生活权利,更有利于带动少数民族众多的呼和浩特市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实现体系优化,进而为统筹城乡,建立一体化社会提供有力的现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