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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对城市发展有着一定的破坏性和约束性。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地震灾害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最大。城市化的发展一方面会使人口密度、建筑物和经济密度提高,会使地震灾害对城市受灾体遭受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城市化的发展会增强城市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那么,如何促进城市化在地震危害的约束下持续发展就成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问题。本文就以塔里木盆地震灾害约束下城市化发展模式为研究对象,从城市化与自然灾害的相互关系理论出发,结合塔里木盆地城市化与的地震灾害发展现状,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塔里木盆地城市化与地震灾害之间的约束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分析得出:(1)在塔里木盆地城市化综合水平最高的是库尔勒市,较高的有喀什市、阿克苏市、和田市,最低是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和墨玉县。城市化综合水平发展处于极低水平、低水平、中等水平和高水平4个等级。(2)地震的频率高、强度大,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塔里木盆地与天山、昆仑山和阿尔金山的结合部,呈带状分布。地震周期具有明显的活跃期和平静期。区域地震危害性,总体趋势呈西向东、由南向北逐渐减弱的规律。(3)塔里木盆地31个县市的地震灾害对城市化综合发展的约束度在0.02-0.99,变化幅度大,约束类型可分为四个类型,以强约束和较强约束为主。提出了在地震灾害约束下塔里木盆地城市化发展的人居优化城市化发展模式、“大+中+小”城市化合理发展模式和“高速+较高速+适度”城市化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