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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阶段,有效地规制行政垄断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重要任务。烟草行业关涉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及政府财政收入等,具有很强的特殊性,这个行业行政垄断的规制自然呈现出与其他行业不同的个性特点。建立规制烟草行业行政垄断的法律体系,并辅之以较为完善的司法机制和执法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烟草行业的制度缺陷、避免行政垄断危害的可行路径。但我国烟草行业行政垄断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成,它的规制并非易事,理智的做法应当是从烟草行业的现有管制措施出发,在完善已有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准确定位烟草行业行政垄断规制的价值目标,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维护烟草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统一烟草市场的形成,推动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论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在分析理论基础和客观实践的基础上,从四个部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一部分阐述了烟草行业行政垄断的一般理论问题。在对“行政垄断”进行词源考证的基础上,分析了行政垄断的法律含义,将其界定为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以及授权的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利用或者借助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或状态。然后从烟草行业的运行现状入手,介绍了当前烟草行业行政垄断特征四种典型的表现形式,虽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但在本质上集中体现为兼具部门垄断与地区垄断、抽象垄断与具体垄断、私利垄断与公益垄断的双重特征,因此,客观地说,烟草行业行政垄断对国家和社会而言,既有积极影响,也存在消极危害。第二部分论述了烟草行业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为使法律规制更加有效,论文首先分析了烟草行业行政垄断产生的原因,从文化、政治、经济、法制四个基础性要素作了挖掘,将其概括为价值观念惯性、利益分配结构、政府干预主义和法律控制缺失所致。接下来,论文以烟草行业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中立法、司法、执法等三个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清理,指出了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备、内容有冲突等缺陷,也提出了在司法和执法中存在的机构缺位、效力偏弱、救济不足等突出问题。第三部分重点考察了当前国际上几个比较典型的烟草行业行政垄断规制实践,对其中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简要介绍了美国、欧盟及日本关于烟草行业管制及该行业行政垄断规制的基本情况,对各国、各地区的规制实践进行了客观评价。在比较和总结中,发现了烟草行业行政垄断规制的一般经验,即改革政府管制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基本解决了规制涉及的总体方向、关键要素等,这种启示对烟草行业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第四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烟草行业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路径作了说明。首先是法律基本原则的确立,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又要照顾改革进程中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于是概括出合法高效、资源优化、公众参与和消费者权利保护四项原则,之后的具体制度设计便围绕着这一逻辑思路展开。在法律制度体系的具体架构上,论文提出完善促进烟草行业有序竞争的法律制度,理顺既有法律之间的关系,同时结合第二部分对法律规制现状及其困境的分析,分别从反垄断法、财税法等法律制度进行了规制路径的论述,指明了烟草行业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