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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物形式提供融资实质的融资方式,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门槛低、方案灵活、盘活资产、利于节税等优点,特别适合一些无法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EPC总承包是工程项目建设目前主流采用的一种承包建设模式,具有提高建设效率、控制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质量等优点;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EPC总承包项目的融资渠道并不顺畅,并且容易形成总包商垫资的情况。宣汉EPC项目是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的天然气液化处理项目,具有比较强的市场化特点。宣汉项目缺少其他有效的融资渠道,实际由总包商全过程垫资提供项目融资,融资租赁模式并没有在该项目中得到应用。垫资增加了总包商的资金占用和风险,也增大了项目公司的资金成本。本论文主要研究融资租赁如何顺利应用于宣汉EPC项目中。本论文研究的主要过程是:首先通过图书馆藏、知网、互联网等广泛收集整理融资租赁和EPC总承包的相关理论,形成本论文的理论基础,并初步发现融资租赁与EPC项目错配的问题;进而以理论基础为依据,结合对宣汉EPC项目的案例研究,找出融资租赁应用于宣汉项目中存在的具体的问题点主要是:项目经济强度、承租人资信不符合要求,项目建设期内缺少合适的租赁物,总包商垫资简单粗暴、项目公司缺少再融资动力等。本论文运用“项目融资租赁”的思想,找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点为:选择项目竣工为融资租赁开展的时间点、以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整体为租赁物、选择直租模式、处理好总包商垫资的问题、合理设计租金偿还计划。由点及面,本论文在第四章将上述关键点串联成线,提出宣汉项目融资租赁的具体方案,并在第五章从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的整体层面论述了方案的具体实施并进行了效果评价。本论文研究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可以解决融资租赁在EPC总承包项目应用中存在的困难,有效降低项目公司后续的融资成本。同时项目融资租赁与EPC总包商垫资结合,形成的二段式融资结构,使总包商在项目竣工交付后提前收回工程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总包商垫资的问题。若该模式未来被融资租赁公司大量复制,可为融资租赁公司开拓业务市场,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