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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缓解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困扰现代企业的难题。在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激励制度愈来愈发挥重要作用。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委托代理问题的广泛存在为股权激励市场择机提供了条件。因此,本文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管理层权力理论为基础,借鉴了国外对股权激励市场择机的研究方法,以2007-2015年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行权过程中管理层的择机行为。研究发现:第一、为了实现行权收益最大化,择机行权的样本会选择在月度内股票价格最低时行权,并且个股累计收益率在行权前后呈现明显的V型趋势;第二、税收节约假说能够解释择机行权的动机,潜在个人所得税税负的节约金额越高、CEO与董事长两职合一、公司成长性越高会显著提高择机行权的概率;第三、与行权前相比,行权后上市公司的盈利与现金流量并未显著增加,研究结论不支持内部信息假说;第四、管理层等期权激励对象在行权过程中没有明显操纵信息披露时机,即在行权前并未明显增加“坏消息”的披露,也没有在行权后增加“好消息”的披露;第五、在行权公告日前,与非择机行权样本相比,择机行权样本的相对交易量显著提高,表明择机行权主要通过内幕交易的方式实现。总体而言,股权激励等制度规范降低了管理层择机行权的能力,但是却未完全消除行权过程中的择机行为。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的自利行为,同时,对于抑制择机行权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本文从税收节约与内部信息的角度来考量上市公司管理层在股票期权激励行权过程中的择机行为的动机和手段,为股票期权激励中的择机行权研究提供了中国市场的经验证据,同时也丰富了国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行权择机行为的研究。总体而言,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度规范以及抑制管理层的择机行权行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