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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脱离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而独立存在都是难以想象的,发展自由贸易成为众多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共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宗旨就是推行自由贸易原则。然而,从历史到现在,全球国际贸易领域中,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贸易冲突此起彼伏。究其原因,都是一方为了保护本国、本地区某些行业的经济利益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引起了另一方的不满甚至是报复性措施,从而产生贸易摩擦或争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 2004 年底《纺织品及服装协定》终止之后,在世界纺织品贸易彻底自由化的大背景下,欧盟要对中国纺织品重新设置配额限制,引发中欧之间纺织品贸易争端。基于此,本文将以关于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最基本的理论为基础,结合中欧纺织品贸易战的实例,分析和探讨贸易保护措施存在的原因、贸易保护措施与自由贸易原则之间的关系以及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发展国际贸易可以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世界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尽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这一理论早已不能够囊括和说明经济生活中的很多新的复杂的现象,后人也对这一理论做了很多推广和完善,但是比较优势理论仍被经济界公认为自由贸易的经典论据。如果我们把比较优势理论当成一种简化的经济模型来看,仍能帮助我们从最根本的角度理解自由贸易的优势。与自由贸易理论相对的是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在所有的贸易保护理论中,历史最悠久、影响最为广泛的理论就是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论。他主张,经济落后的国家应选择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和发展前途的幼稚产业,给予适当的、暂时的关税保护。当该产业成长起来,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之后,贸易保护就随之取消。保护关税措施一直为各国所普遍使用。到 20 世纪 70 年代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措施重点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更加复杂化、隐蔽化、合法化、系统化。由此产生的贸易争端也越来越多。2004 年 12 月 31 日,《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终止,世界纺织品贸易实现自由化。几十年以来深受根据《协定》所设配额限制的纺织品出口国,如中国、印度等国的纺织品出口额迅速增长,许多老牌的欧洲纺织品出口国,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对来自中国、印度等国的廉价纺织品的竞争压力感到忧虑。为了保护本国纺织工业,他们纷纷向欧盟委员会施压,要求对中国纺织品重新设置配额限制。欧盟委员会迫于欧盟内部政治方面的压力和对纺织业是许多欧盟成员国重要经济部门的考虑,决定对华纺织品设限。通过谈判,2005 年 6 月 10 日,欧盟同中国签署《中欧纺织品备忘录》,对从中国进口的 10 种门类的纺织品设定了配额限制。但是欧盟的这一贸易保护措施却对欧盟内部的纺织品销售企业、零售商、消费者以及对中国纺织业造成了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