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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社会最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大后提出的农村土地改革新思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处于初步阶段,受到诸多制约和限制。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如何进行制度的创新和突破,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对于提高农地自愿的配置效率,杜绝不合理的土地流转和对闲置土地的浪费,保障广大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个人权益,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意义重大。集体土地流转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时期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法律制度、流转方法、流转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利益驱动下,集体土地违法征收、隐性流转、违法流转等情况大量存在,土地纠纷日益增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村集体成员土地权利较少、土地产权不清,土地使用者不能自主转让,流转、出租、抵押,影响到集体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使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成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和焦点,为此,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流转方式,合理分配流转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主要从研究土地流转的背景和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入手,提出集体土地为什么要流转,流转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从而回答了物权平等原则、土地发展理论和必要性。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还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从明晰土地产权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和统一土地市场三个层面进行探讨。明晰土地产权就是要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强化集体土地使用权,健全社会保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城乡建设市场体系。笔者通过对国外先进国家的土地流转的研究,对比英国、法国、美国、日本国家的土地流转历史发展进程,提出对中国的土地流转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从而引入中国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所起到的作用和利弊,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建构和新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