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研究 ——以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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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性案例(以下简称为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出现是我国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一项重大制度革新,作为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其本质上就是我国的刑事判例,只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而已。同时,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铁律”,为解释刑法,实践刑法的过程划定了严格的边界,从而使得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条件较之其他更为严格。故本文以罪刑法定原则为主线,以88例刑事援引案例为研究对象,探讨在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的刑事指导性案例的自身定位、司法适用和改革方案。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首先在选题意义上,笔者具体说明为何选择刑事指导性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其次笔者通过阅读文献,对现有的刑事指导性案例的理论进行简要的梳理和分析,以窥探学界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认识和评判。最后介绍笔者通过何种方法展开论文的研究。第二部分阐释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的刑事指导性案例是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统一。首先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在逻辑进行探究,其次在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讨论刑事指导性案例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联性,即刑事指导性案例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其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一致性。第三部分从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进行延伸,分析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定位问题。笔者认为,刑事指导性案例属于“法官释法”的范畴,同时还应当在刑事法律规范所能涵摄的范围内进行“释法”工作。同时,刑事指导性案例只是具有事实和规范之间的约束力,也就是参照力,又称之为说服力,引导法官在事实和规范之间建立桥梁,更好的适用法律,维护司法统一,而非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刑事指导性案例的编纂审批程序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遵从,即刑事指导性案例也必然会推动罪刑法定原则的发展。第四部分是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现状探究。笔者以88例刑事援引案例为基础,以罪刑法定原则为主线,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讨论其所涉及的司法适用情况和不足。第五部分在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讨论适用不足的原因,如数量不足导致适用面过窄、刑事指导性案例遴选标准不准确、供参考案例形式不统一、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认识不统一、缺乏整理退出机制等。第六部分则从第五部分案例分析的原因出发,找到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路径,比如确定更为明确又符合罪刑法定要求的遴选标准,完善刑事指导性案例的遴选路径,扩大刑事指导性案例的覆盖面、统一案例形式和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认识、规范废止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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