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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问题,是古往今来思想家们所关注的重大课题。罗尔斯和哈贝马斯作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界的杰出代表,都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本文通过梳理正义思想的渊源和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在不同视域中的正义思想,着重分析二人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思想的争议,并对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问题与当下社会现实联系起来进行一些思考。
文章共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西方正义理论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阐述罗尔斯与哈贝马斯的基本正义思想,分析了在自由主义视域下的罗尔斯正义论和在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哈贝马斯的正义观。第三部分,笔者对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争论进行梳理与分析。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就“正义理论”有多个方面的争议,但在“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问题上,二人都认为自己的“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且都批评对方的“正义”是一种“实质正义”。针对这个有趣的问题,笔者进行了研究和思考,发现罗尔斯对其“纯粹的程序正义”观点的“修正”,似乎动摇了其正义理论的基石;并指出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分别作为正义的起点和终点问题,都不是完全可靠的。第四部分对正义何以实现及其现实价值作一些思考,认为在当今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程序正义”是关乎宏旨的问题;而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则是解决社会实际不公的一道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