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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平原位于黑龙江省东部,总面积为10.9万km2,人均占有耕地0.25hm2,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多,是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农业方面具有较大的生产潜力。该地区也受到自然灾害的破坏,导致粮食减产甚至是绝产,主要是由于地势低洼,农田水利不够完善,洪涝灾害频发,这种情况会造成农业生产受阻。黑龙江1984年大洪水,仅同江市受淹面积就达15.8万hm2,其中农田绝产面积达2.1万hm2,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1998年8月松花江佳木斯江段受上游嫩江特大洪水影响,发生了大洪水,全线超警戒水位持续时间长达40余天,为历史所罕见。由于洪涝灾对其经济造成损失,通过洪涝灾害风险评价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以三江平原上的富锦市为研究区,根据区域灾害系统理论,从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和防灾减灾能力四个方面分析富锦市农业洪涝灾害成因并选取评价因子;借鉴美国土地评价与立地条件(LESA)体系,将富锦市基于洪涝灾害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分为自然条件评价和社会条件评价;基于相关理论和方法,以耕地田块划分评价单元,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自然条件评价方面,应用富锦市DEM数据计算相对高程;将富锦市近55年平均最大3天降雨量应用ArcGIS中空间插值工具做一次降雨的空间展布;将富锦市的DEM数据与水文-水动力模型相结合,运用ArcGIS环境下的水文分析模块,模拟和计算出一次降水后可能的淹没范围和淹没水深;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社会条件评价中,将富锦市的田间沟渠和排涝设施应用ArcGIS中的Near工具分别进行距离计算,划分评价单元与这两个评价指标间的距离等级;应用Buffer功能计算堤坝缓冲区,用等级较高的沟渠和排涝设施切割缓冲区的范围,根据堤坝等级将不同堤坝的缓冲区进行分级;根据耐淹能力的差异,将评价单元划分为水田和旱地。最后根据LESA评价体系建立富锦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模型,从而实现富锦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适宜性评价和区划。本研究根据自然条件评价、社会条件评价和综合评价结果将富锦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分为优先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3个等级:优先建设区自然条件差,排涝除涝设施等级低,应优先考虑防洪除涝方面的土地整治,主要分布在二龙山镇,大榆树镇、向阳川镇北部,建三江管局北部和东南部;有条件建设区自然条件和排涝除涝设施等级水平一般,可针对影响建设的限制条件因素采取一定的整治技术和措施,主要分布在兴隆岗镇、宏胜镇、上街基镇、大榆树镇、向阳川镇,砚山镇北部,二龙山镇南部,建三江管局中部和南部以及排涝设施两侧;限制建设区自然条件良好,防涝除涝设施等级高,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可不必从洪涝灾害角度进行整治,主要分布在锦山镇、长安镇、砚山镇、头林镇,上街基镇西南部,兴隆岗镇东北部,向阳川镇东南部,宏胜镇和建三江管局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