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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是法人形式投资组织。随着环境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以共同基金等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由消极主义向积极主义转变,作为股东利益强有力的代表开始参与公司治理。同样,中国机构投资者近些年来也出现类似趋势。而作为参与治理的前提,中国机构投资者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所处环境以及公司本身发展,引入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这有利于中国机构投资者形成新经营赢利模式;有利于降低代理问题和股东分散化问题,促使目标公司提高治理质量;有利于树立机构投资者信心,吸引稳定的长期资本流入,改进整体社会福利水平。本文选择中国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作为研究对象,以委托代理理论、战略管理理论、冲突管理理论以及绩效评价理论构成理论基础,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着眼于从治理结构建立转向治理机制优化,有针对性的提供一套评价指标及其标准,以期客观判断和测评基于机构投资者视角的目标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国内外文献成果,理论推导与实证研究结合,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目标公司治理长远发展奠定基础。首先,论文研究分析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引入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机构投资者选择目标公司的传统模式与方法发生变化,国外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是发展趋势,分析了美国、日德公司治理模式及其比较,探讨了各国治理模式趋同。结合中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以及所处环境,其参与目标公司治理和引入目标公司治理评价是趋势。其次,论文从文献和数理模型角度,分析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博弈以及利益整合的客观合理性。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逻辑前提是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利益冲突与搭便车问题以及股东管理者利益不一致与内部人控制问题。本文分析机构投资者参与目标公司治理评价的动因、优势以及参与目标公司治理评价效应分析,研究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博弈模型,进行了机构投资者与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利益整合分析以及模型和证明。第三,论文研究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的边界和结构以及框架。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的边界和结构,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高层权力制衡、公司高层管理团队治理、公司财务治理和公司环境治理方面,分析了必然性和内容。分析了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的程序和原则,重点讨论了对目标公司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高层权力制衡、公司高层管理团队治理、公司财务治理和公司环境方面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了对目标公司治理的评价原则与方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变因子。第四,机构投资者对目标公司治理评价实证研究。本章首先对基于机构投资者视角的目标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设计的实证样本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然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出关键因子,通过快速聚类对实证样本进行聚类分析。针对每一权变类型中的实证研究样本基金,归纳出各类权变环境中治理效应得分较高的目标公司治理评价因素,形成各种权变影响类型中目标公司治理评价因素组合体系。第五,政策建议。本章主要是在理论推演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机构投资者视角的目标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供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政府要积极发展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优化其内、外部环境,为其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其次,目标公司要从股权结构、高层权力结构、高层管理团队治理、财务治理以及环境治理方面积极完善其自身的治理,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选股和自身的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当然,机构投资者也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治理,通过政府、目标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多方配合,实现共生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