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城乡统筹的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就是要把城市和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制度,打破城乡养老保障分割的二元结构,最终实现养老保障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是我国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党和政府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五个统筹”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是第一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策。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启动新农保试点。201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1]18号)与新农保同步启动城居保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并将其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文件。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正式决定在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城乡居保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欣喜之余,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乡居保制度因对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而广受社会关注,质疑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化制度,究其原因,是社会对城乡居保制度的定位还认识不清,同时这也是本文对城乡居保制度定位分析的研究原因。另外,在城乡居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城乡居民对制度的信任度、认同感并不高,城乡居保制度“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早缴多得”等激励力度不大,加上缺乏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又没有普遍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等,难以鼓励大多数城乡居民自愿选择更高档次参保缴费。究其原因,除了城乡居民对“老农保”制度仍心存余悸和居民养老意识淡薄以外,主要还是现行试点制度设计存在较多的缺陷,对居民缺乏吸引力,这也是本文对城乡居保制度进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原因。